中国气象局征集2017年气象标准项目
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征集气象标准项目的通知(2017)
各省(区、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2020年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见附件1)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实施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更好地发挥气象标准对气象改革和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根据气象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公司现启动气象标准项目征集工作(2017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键领域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发展理念”指导下,重点支持以下重点领域标准项目的应用,重点抓好提高气象服务水平、推进气象服务现代化、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深化气象改革、推进气象法制建设、加强气象部门党建、制定和实施气象发展规划等重点任务。
1.涉及国计民生、受到*和公众关注和关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紧急和关键标准;
2.支持气象服务质量、效率和创新升级,推动发展,有利于实现气象技术和管理要求的统一和标准化标准;
3.贯彻国务院精简行政、下放权力、放松管制与管理相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强化事后监督的配套标准。
4.已经发布和实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不适用的标准。
二。申报要求
(1)在《气象标准项目应用指南》(2017年)(见附件2)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定的气象标准领域指导下,组织项目应用,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应用项目的名称和类别。每个单位也可以*申报指南或计划以外的项目,但项目应在关键领域,并满足相关申报要求。
(2)已纳入体系修订计划的标准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行业标准已升至国家标准的除外)。计划中已包含的标准项目清单可在http://www.cmastd.cn/standardProjectSearch.jspx.网站“中国气象标准化网”的“气象标准计划”栏中找到
(三)下列情况的负责人不应申报项目:一、主持2项以上标准项目的编制;第二,还有逾期未完成的项目。第三,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3年。
(4)通过“中国气象标准化网”的“气象标准修订管理系统”完成项目申报(网站提供已发布标准文本、常用材料和表格的下载)。各省(区、市)气象局和各直属单位要做好系统使用的指导和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
(5)我公司和标准化委员会将指导项目申请单位向国家标准委员会提交项目申请,由国家标准委员会集中评审国家标准申请项目。如果省(区、市)地方*有承担国家标准项目的配套政策,相关单位也可以通过地方*标准化部门申报国家气象标准,但也应向我公司提交申报材料,以保证项目申报的衔接。
三。预防措施
(一)气象部门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的气象标准项目,由当地省(区、市)气象局负责组织申报。申报指南中观测设备标准项目36-39项由卫星中心和探测中心负责组织申报,准备经费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
(2)申请项目分为国家标准项目、行业标准项目和标准前期研究项目。标准预研究项目是指以项目研究报告和标准初稿的形成为评估目标,涉及技术仍在开发中或业务研究基础薄弱,但业务需求强,需要提前开展标准化研究的项目。
(三)“中国气象标准化网”首次申报项目,应在完成网上申报前,申请“标准体系修订用户”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其他申请人可以使用现有账号登录并申报。申请国家标准项目和行业标准项目,应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标准初稿。要申请标准的预研究项目,申请表只能在网上填写。
(4)项目申报将于5月6日前完成,气象标准修订管理系统将于5月6日24: 00关闭申报功能。
有关项目征集的问题,请联系政策法规司标准化司:
联系人:马
电话:010-68406301,58995085
“中国气象标准化网”和“气象标准体系修订管理系统”的注册和使用,请向中国气象局气象*培训所标准化技术评估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季翠玲,边森
电话:010-68400184,68409227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气象标准项目报告指南(2017)
2016年4月7日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doc
气象标准项目申请表(2017)。doc
附件2:气象标准项目报告指南(20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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