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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两教授“报销不实”被处分

科普小知识2022-07-10 20: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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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审计署发布了2014年第8号公告,宣布对35起已审结的经济案件和问题进行处理。厦门大学“榜上有名”有两个问题。

其中,厦门大学的两位知名教授在审计报告中备受关注。据报道,由厦门大学教授何晓星和林领导的研究小组用不相干的账单来报销科研经费。审计局将该问题移交给教育部进行调查。

“接受警告。作为研究小组的负责人,我有责任。”中国知名能源专家、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昨日在接受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平静地接受了处罚,并返还了12万元非法报销款。

两位厦门大学教授报道

昨天,国家审计署的报告披露了“资金偿还”的细节和调查情况。

据悉,国家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8年至2012年,以何晓星、林为首的研究小组利用无关票据报销科研经费。2012年11月,国家审计署将此事提交给教育部进行调查。

然而,2013年12月,厦门大学在教育部门任职后,给予何晓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其职务等级,并给予林行政警告处分。林返还非法报销款12万元。

令人关注的是,被处罚的厦门大学的两位教授是业内声誉极高的教授。

其中,何晓星是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他是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国家重点财经学科投资专业的学术带头人,厦门大学中国民营企业投资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主任。作为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林是我国著名的能源专家。除了在厦门大学工作,他还是新华都商学院的副院长。

这两位教授坦率地说“请注意”

昨天,首席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两位知名教授。“接受警告,接受警告。”在电话中,何晓星坦言自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接受了治疗的结果。教授还说关键在于吸取教训。

林教授对表达了类似的态度。他告诉记者,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不存在外界对科研经费“挪用”的问题。“至于我,我是研究小组的负责人,自然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林还表示,高校也参与了大量科研经费的报销。他还希望进一步促进更加标准化和合理的偿还制度。

研究经费需要更加标准化

厦门大学不是唯一有这个问题的大学。以前,在其他地方甚至有一些更严重的案件,如贪污、挪用和挪用科研经费。

对于高校教师来说,学校、城市、省、国家有关部门乃至国际社会申请相关科研经费的数量,有时是他们在这一领域实力和地位的缩影。

一位大学教师直言不讳地说,申请的资金被教师用于开展科学研究或引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事实上,其中许多环节主要是精神成本."老师直言不讳地说,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环节是不容易补偿的。例如,人工费用通常很难衡量。“一些科研经费在申报、使用、管理和监督过程中确实存在漏洞。以前,其中一些没有标准化,甚至被称为“公开的秘密”。

随着科研经费的不断增加,厦门大学也面临着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问题。主要记者注意到,由于这个原因,厦门大学反腐败论坛今年举办了一个关于“高校科研经费的非法使用”的特别讲座。

没有规则,没有领域。在科研经费这块“大蛋糕”面前,面对利益的诱惑,需要更加规范的制度、更加透明的程序和更加严格的调查来杜绝流失,使科研经费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更好地为科研服务。(原标题:厦门大学两名教授被判“虚假报销”审计署昨日公布调查详情。著名教授何晓星和林·昨天直言不讳地说“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