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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不满妻子读博士将其割喉被判死缓

科普小知识2022-07-10 23: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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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某医生对妻子住进协和医院不满,劝她辍学,并把她追到北京杀害。(相关报告)

昨日(12月13日)记者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给受害者家属69万余元赔偿。受害者家属拒绝接受判决,向检察院提出*,并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民事上诉。

丈夫追到北京杀妻子

景某,36岁,原是内蒙古一家医疗中心的医生。他的妻子梁女士也是内蒙古一家医院的医生。这两个人是大学同学。

据梁女士的家人说,景于2004年与梁女士结婚,育有一子。2011年6月,梁女士被北京协和医院授予博士学位,引起景强烈反对。她一再要求妻子辍学回家。在妻子拒绝后,景淼把他追到了北京。

根据景某在判决书中的陈述,景某于2011年9月9日飞往北京后,与梁女士及梁女士的表妹前往酒店进行了商谈。荆某与梁女士发生争执,用雨伞打了梁女士。后三人被带到警察局进行调解。10日上午,景再次来到协和医院护士楼找到梁女士。

经审理查明,在同一天10时左右,在与梁女士(33岁)发生家庭纠纷后,荆手持尖刀割断梁的脖子,在梁的胸部捅了几刀,造成梁女士死亡。

其间,荆某自残自杀,随后躺在地上等死,随后爬到梁某的床上,但被救治。

受害者的家人拒绝接受判决。

在审判过程中,梁女士的家人提起了超过128万元的附带民事诉讼。

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景某犯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严重。鉴于本案系由婚姻家庭纠纷引起,以及景抵达时陈述真实等情况,景可能被判处死刑,不会立即执行。

被告人景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并合并处罚。

与此同时,法院认为,被告提到的自首情节和受害人的过错不被接受,因为没有证据支持它们。然而,法院决定采纳辩护人提到的自首情节,因为这不是一起预谋的犯罪。

据此,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被害人家属赔偿69万余元。

据受害人代表北京中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勇称,宣判后,梁女士的家人认为一审法院量刑过轻,委托他于12月11日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12月12日,梁女士的家人还就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上诉。(原标题:医生对妻子到北京做博士后不满意,杀死妻子,获得死亡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