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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科技期刊发展引导基金筹建工作项目的通知

科普小知识2022-07-11 08: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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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促进我国科技期刊的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科协服务中心2020年工作计划,设立科技期刊发展引导基金前期工作项目。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期刊发展引导基金筹备工作(项目编号:2020XFKJQK12)

项目内容:为中国科协服务中心的资金准备工作提供专业建议,并制定资金准备工作计划;形成一份潜在基金投资者名单、一份关键投资方向清单、一份潜在投资项目清单等。;对潜在投资者和潜在投资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获取相关投资机构的投资意向书;根据调查,下达符合《基金设立条例》要求的基金设立计划,基金设立部门最终批准出资。

实施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能力、服务项目的特殊时间、主持类似项目的经验,并承担项目的实质性工作。项目组成员必须具有设立*投资产业基金的相关经验和较强的筹资能力。项目应完成符合国家基金设立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基金设立计划。

数量:1件

资金:65万元

二。应用对象

在中国内地合法成立并在中国资产管理协会注册为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三。相关事项

1.禁止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分包出去。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有合作单位的,应当在申报表中明确说明,明确分工和资金使用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对于联合申报项目,默认牵头单位是第一个申报单位。

2.填写《中国科协服务中心项目申请表》时,要求要素完整、主题明确、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申请人应当对《项目申请表》的内容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加盖所有申请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可以为表中未涵盖的所有事项添加附加页面。

3.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符合《国家基金设立条例》要求的可实施基金设立计划,并根据国家基金设立机构的反馈意见对基金设立计划进行修订,直至获得国家基金设立机构的批准和出资的批准。

4.本项目的完成标准是获得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国家基金和批准出资。

5.允许多个机构联合申报,其中牵头单位必须符合申报对象的条件,并对项目任务负总责。

6.本项目产生的基金设立计划的知识产权归中国科协服务中心所有。

7.项目资金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如果申请人未能明确承诺严格执行本规定,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四.申报方法

1.申请截止日期是2020年5月9日。请登录中国科协http://kjst.castscs.org.cn:8081/projectmanage/index.html,服务中心项目申请系统,根据项目管理平台的用户手册申请项目,并在线填写申请表。

企事业单位应设立自己的账号进行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填写项目申请表。

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表,请打印一份纸质申请表,并附系统导出的PDF文件,于2020年5月11日前与其他有利于项目立项的材料一起发送至中国科协服务中心。

业务联系人:丁

电话:010-62103356

技术顾问:袁涛

电话:010-62661631/18514701067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西301室(100081)

附件:中国科协服务中心申请表。docx

项目管理平台用户手册。docx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服务中心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