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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5名师生考场内外联手作弊被判刑

科普小知识2022-07-11 09: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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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9日电(记者刘义德)考生们在考场上拍下了试题照片,并发给了小组成员。在考场外回答问题后,老师给考生提供答案。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最近审结了内蒙古首例非法提供试题及答案的案件。五名教师和学生共同作弊,分别被判处5至6个月拘留和3000至5000元罚款。

今年6月,在“2017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考试”的考场上,鄂尔多斯达拉特技工学校的考生高某和崔某偷偷将手机带入考场。考试结束后,他们用手机拍下理科综合试卷的照片,并发送到微信上。在考场外等候的孙、杨、张老师看到试题后,立即开始答题,并将答案发送到微信群。

参观考场的招生单位工作人员发现考生高、崔作弊,向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反馈情况,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接到举报后立即报警。呼和浩特市*局赛罕区*的警察逮捕了外出后在考场一起作弊的师生。

赛罕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崔在法定的国家考试中为作弊,共同非法向他人提供试题,构成非法提供试题罪。他们被判处五个月的拘留和3000元的罚款。

被告人孙谋、牟阳、张某为了在法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非法向他人提供答案。他们的行为构成非法提供答案罪。孙谋被判处6个月拘留和5000元罚款。杨、张被判处有期徒刑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前几天一审宣判后,五名被告没有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据初审法官称,非法出售、提供试题及答案罪是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的一项新罪行。考试作弊是对信任的严重违背和违背,违反了国家考试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加考试的权利。初审法官提醒大多数参加考试的人要严格遵守纪律,不要因为幸运心理而给自己留下终身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