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人民日报(2018年3月1日,06)
最近,**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2月28日,国家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意见》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陶凯元说,《意见》是中国专利局和国家专利局发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知识产权审判的里程碑式纲领性文件。这对全面加快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解决“举证难、赔偿低、期限长”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存在“举证难、赔偿低、期限长”的问题。陶凯元表示,《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强化顶层设计,立足于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着力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确保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全局性、*性和根本性问题,从而大大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
据统计,2017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数量首次突破20万件,同比增长40.36%,创历史新高。“知识产权法官的数量没有增加太多,但审结的案件数量和审结的案件数量都显著增加,再审率和再审率都有所下降。”陶凯元认为,法院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大量案件通过多样化的争端解决机制得到解决。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创新产权制度的一种安排和激励机制,是创新动力的基本保证陶凯元说,正义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和最权威的手段。《意见》将“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作为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这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促进公众创业和创新,不断提升我国经济的创新和竞争力。
知识产权判断标准的统一
《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制度,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专业化、集中化、程序化和人员专业化,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审判标准不一致、诉讼程序复杂等制约科技创新的制度性问题。
"同样的案件,不同的判决会使人们失去对法律后果的可预测性."陶凯元表示,人民法院主要通过审理案件、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及时制定司法政策、发布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和教育来确保司法统一。
关于司法解释的引入,陶凯元透露,自司法解释制度建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制定了36项知识产权司法解释。“目前,知识产权清单上约有10个司法解释,计划每年出台3至4个,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体系。”陶凯元表示,司法解释为促进知识产权法的准确有效实施提供了规范,也为下级法院的实际操作提供了更清晰的依据。
此外,《意见》中关于“完善知识产权案件指导制度”的建议作为统一审判标准的途径之一受到了广泛关注。据报道,自案例指导制度建立以来,截至2017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92件指导案例中,有20件涉及知识产权,占总数的1/5以上。“对于这种指导性案例,我们要求下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参考’。”陶凯元说。
“优先”构建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将努力使中国法院成为各方信任的解决国际知识产权争端的‘首选’。”陶凯元表示,《意见》的发布是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陶凯元认为,要成为“首选”,它取决于高水平的审判质量。《意见》着眼于司法制度的现代化和司法能力的现代化,积极构建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体系,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他表示,目前该法院30%的案件是涉外案件,其中许多案件涉及双方的外交事务。“这从一个方面表明,海外当事人和权利持有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愿意选择去中国,尤其是去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还通过各种对话平台,积极参与并指导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规则的制定和修订,以推动建设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国际规则。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负责任大国形象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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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