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员谈治学术不端:须改变功利的评价体系
要治愈学术不端行为,我们必须改变功利主义的评价体系(采访,对不诚实行为说“不”,关注学术不端行为)
——访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民
本报记者赵贝贝
《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1日,第18版)
优秀学术不端行为的原因
记者:近年来,学术不端已经成为一种公害。虽然宣传已久,教育部和一些高校也出台了一些措施,但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人们可能对社会科学界了解更多。自然科学界的情况如何?
*民:客观地说,科技界的学风没有根本改善。还有大量的学术不端问题。最突出的是剽窃、剽窃和盗用他人的学术成果。伪造或者捏造实验数据的;在几个地方拼凑结果或宣布研究结果;签名时不恰当的签名和资历不能很好地反映真实的贡献。
记者:你认为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民: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包括社会环境和学术界本身。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一些不健康的社会行为,如营利和欺诈,对科研机构和大学有很大的影响。科研机构、高校及其主管部门盲目追求数量,学术管理制度不规范,尤其是评价机制不科学,同时缺乏对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教育和约束机制。
学术界对科技评价也有很多看法,对评价结果并不信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科学研究中几乎所有的环节都是市场机制,而评价仍然是一个计划体系;科研经费主要用于科技发展。不到10%的资金用于基础研究,而100%的评价方法是基础研究评价指标。科学技术评价采用定期的短期视角,而评价科学研究成果是得出正确结论的长期途径。
需要特别反思的是,我国现行的科研团队和科研人员评价机制存在严重缺陷。对于科研人员的频繁评估或评价,评价指标似乎是多样化的,但最终的决定性因素可能是学术成果的水平和数量。学术评价结果与科研机构或研究人员的兴趣高度相关,并可重复使用。因此,一些研究人员想尽一切办法申请课题、发表文章、申请专利和各种奖励,有些甚至冒风险,导致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还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那就是学术期刊的市场化或纸张功能的异化。学术期刊是学术团体表达观点和交流思想的场所。它们通常是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的。然而,近年来,学术期刊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世界上大多数杂志都被几家出版商合并了。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出版商夸大了期刊类别的重要性(如影响因素等)。),这很容易误导科研机构和学者。人们只看结果发表在哪些期刊或期刊类型上,而很少关注发表的内容等。当全世界都认为根据英雄的出身来判断英雄是违反公平原则的时候,而我国学术界仍然关注发表论文的载体,这也是当前学术不端的重要原因之一。
记者:学术管理中有哪些问题?
*民:学术不端行为的高发率和屡禁不止表明我们的管理体系存在根本性的缺陷。矛盾的实质在于科技管理部门仍然按照计划经济的思路思考问题,制定政策。但是,现实情况是,除了科技经费管理和科技评估按照计划经济*运行外,科技工作的各个环节基本上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因此,必须精简科研管理部门和程序,坚持学术行为的客观标准,摒弃划分小组和门户的坏习惯。我们应该提倡理性的怀疑和批判,提倡学术*,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要适当淡化对已完成成果者的物质奖励,减少功利性评价的取向。资源的公开配置、公平的表达机会和公平的评价氛围比资金等科研条件更重要。
还需要加强学术规范,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力度。世界上其他国家也有学术不端的问题。我们国家的问题是惩罚不够严厉,或者我们总是想把主要问题降到最低。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容忍和姑息,科研机构和*管理部门的不作为,以及被侵权者缺乏权利保护意识或足够的勇气,使问题越来越严重。目前,我国最需要的是有责任和勇气惩处学术不端行为当事人的学术界和科研机构的负责人。
功利主义的学术评价体系必须改变
记者:的确,大多数人谈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原因是当前不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而改革的呼声也很高。
*民:学风受科技评价取向的影响很大。科技管理评价体系是一个功利性指标,包括成果转化率、奖励水平、论文数量、期刊水平等。科研人员的动机是功利价值取向、职称评定、待遇晋升和职务晋升。学术界的内部环境是功利主义的氛围,以利己主义的态度参与学术活动,学术伦理的约束力下降。
记者:这种不良取向的直接后果是什么?
*民:科学研究始于实用。以办理考试验收、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应使用收到的资金、论文数量、排名顺序和出版等级。如此严肃的名利取向,使得研究者无法以求真的心态专注于科学研究。他们只能把寻找资金和发表论文作为科学研究的全部目的,但他们没有意识到论文只是科学研究的副产品。
科学研究中的浮躁心态直接导致了科技创新能力低下和重大成果匮乏。在中国的科技界,没有多少人每天都梦想着获得诺贝尔奖,相当多的人每天都梦想着成为院士。然而,一个人能否成为院士并不取决于他有多少梦想。关键是要脚踏实地地做出高水平的成绩。
记者:科学合理的科技评价应该是什么?
*民:科学合理的科学技术评价的难点在于如何找到一种既能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又能促进社会文化发展的综合评价方法。这确实很难。
科技评价应主要限于学术界内部的学术评价和对科学家重大科学发现优先性的确认。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术交流,确认共识,探索研究发展方向。当科技评价超越了学术界内部的学术评价机制,成为*制定科技政策、配置科技资源和实施管理的工具时,科学研究就会偏离其初衷,成为一种利益追求。
虽然社会各界对科技评价有很多看法,但总体来看,科技评价正朝着更加公平和公正的方向发展。中国的科技评估每10年左右就会迈出新的一步: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官员拥有最终发言权;20世纪80年代,专家和朋友拥有最终发言权;20世纪90年代,论文数量与论文数量进行了比较;在本世纪初,影响因素与论文进行了比较;现在,计算机随机选择的专家拥有最终决定权。然而,无论规则多么公平,它们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专家知识、有偏见的主观判断和世俗智慧的限制。科技评估应该迈出新的一步:依靠客观数据的积累,让学术界广泛参与。
记者:在你看来,我们应该如何创造一个合理、公平的学术评价环境?
*民:合理的学术评价机制是促进科学发展的有效工具。一个合理公平的评价环境包括:将学术评价的权力授予被同行认可的合格评估师;有效预防和查处鉴定专家滥用学术权力的不当行为;提高评价活动的透明度,加强对评价过程的监督;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防止个人不正当利益的影响和干扰;标准化的评估规则和异议处理程序。
学术评价应以学术共同体为中心,这就要求学术共同体具有良好的自主机制和相关部门官员的自律性。虽然同行评议机制在学术评价中被广泛使用,但事实上评价过程仍然受到非学术因素的很大影响。要抵制行政和社会不良行为对学术评价过程的干扰,防止同行专家违反学术道德评价,防止学术评价成为行政工具。为了改变这一现象,我们必须真正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改变评估专家只有权利而没有责任的评估方式,利用互联网让学术界广泛参与,社会共同监督。
如何创造新的学术生态
记者:在我国,学术论文的抄袭和剽窃是最典型、最常见的学术不端现象。论文发表过程中也存在大量学术腐败现象。据了解,你是免费在线发表学术论文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你一再强调需要创造一个新的学术生态。这种新的学术生态意味着什么?
*民:众所周知,现在绝大多数优秀的纸质资源都掌握在几家外国出版集团手中。许多优秀的中国研究成果在中国没有用中文发表。对于以评价为导向的问题,首先应该用英语在英文期刊上发表,然后图书馆和其他机构应该回购国内论文,供学者们高成本地搜索和阅读。这造成了科技资源和资金的双重浪费,降低了科技成果首次交流的效率。为此,网上论文网站为新成果的首次发布提供了平台,研究人员撰写的优秀论文可以直接在网上发表,可以促进真正意义上的“新”成果交流,大大节省科研经费的浪费。
在网站上发表论文缩短了学者之间的距离,削弱了发表的作用,使读者和作者能够直线沟通。例如,我们的“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以网上注册的36万名科技工作者为基础,最大限度地形成了用户共同监督的氛围,在消除剽窃和学术不端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是我们想要创造的新的学术生态。
记者:你指出了我国报纸出版中的一个普遍问题——粉饰问题。学术讨论和批评很难在杂志上找到。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民:目前的论文评审和学术评价机制越来越制约着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论文的发表已经从交流用途转变为评价标准,偏离了原来的用途。正因为如此,国内学术界存在着粉饰太平的不良风气。发表的论文都是经过修饰的、正面的描述和成功的结果。大量的失败案例和探索过程尚未公开。正是这些未公开的失败结果和探索过程有助于科技进步,并能帮助他人避免走弯路。学术讨论和批评很难在杂志上找到。这种气氛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
一份杂志每年发表数百篇论文。用期刊影响因子来描述数百篇论文的学术水平是非常不合理的。用期刊载体来评判作者水平在国内学术界由来已久,这表明大多数学者对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在国外发表的论文没有足够的信心来证明自己的学术水平是高的,这恰恰说明全国的学术水平是低的。因此,有必要打破传统的仅基于SCI、EI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模式,突破期刊影响因子评价论文的方式。
环
●2007年2月26日,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通知》:科研不端行为是指在科研和学术领域中各种捏造、伪造、剽窃等违背科学界公认道德的行为;滥用和欺骗科研资源以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德的科研活动...对于那些被认定犯有科学不端行为的人,他们所属机构的最高行政决策会议应作出决定并将其归档。处理决定应包括:根据情节轻重对科学不端行为进行适当处罚,对科学不端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2007年4月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34条:申请人或参与人伪造或篡改申请材料的,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情节严重的,3至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009年3月19日,教育部《关于处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不端行为的意见》规定,高等学校必须严肃处理以下学术不端行为:(1)剽窃、剽窃、盗用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学术成果的;(三)伪造、篡改数据、文件和捏造事实的;(4)伪造票据;(五)未参与创作,在他人的学术成果上署名的;(六)未经他人许可,不正当使用他人签名的;(7)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高等学校党委、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开除等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2年11月13日,教育部《学术论文造假处理办法》:学位申请人在学术论文中出现购买、他人撰写、抄袭或伪造数据等造假行为的,学位授予单位可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取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学位,吊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自作出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次受理其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