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通过史上最严新环保法 明年元旦施行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记者任勤勤、顾瑞珍、罗沙)中国最高权力机构24日通过了有史以来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新的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这将为世界第二大受环境问题困扰的经济体提供最强有力的环境保护法律支持,并有助于扭转伴随其快速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经过四轮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于24日在NPC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里的环境专家认为,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可能会成为当前专业领域法律中最严格的行政法。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基本环境保护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力度,并对*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环境保护监督做出了系统规定。法律条款的数量也从47条增加到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了25年的《环境保护法》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新思路,存在可操作性不强、环境保护法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
与此同时,长期过度追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导致了由空气、水和土壤构成的威胁人类健康的立体污染。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民生问题,影响着社会和平和经济发展,考验着中国*的执政能力。
厦门、大连、四川什邡、江苏启东、浙江宁波等地相继发生“涉环保群体性事件”。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继续引起人们的关注;不安全食品已经成为公众舆论的长期焦点。
如何从制度和立法层面缓解公众对*的环境恐惧和不信任,平衡公众需求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探索现代社会的发展道路,已成为中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命题。
对任何国家来说,环境治理都是一个综合问题,也是一个难题。中国环保专家指出,要采取改革的方式,从制度入手,把雾霾治理纳入全面、完善、长效的机制体系和思维模式。
中国*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美丽中国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并将生态文明写入党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的改革课题之一,提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建设新格局的形成”。
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已经开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环境保护部生态红线划分专家组组长高继喜表示,城市治理和规划是污染控制的源头,应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中国工程院院士曹湘洪呼吁在水、电、气和石油领域进行价格改革,让污染者承担更多成本。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鲁浩在谈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时指出,从根本上讲,只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节能减排才能纳入健康发展轨道,有法可依。
2011年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被列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计划。经过四次审查和两次公开征集,三年后的4月24日尘埃落定。
高继喜指出,新的环境保护法强化了*的责任,将*的责任扩大到“监督管理”的层面,污染治理成果也将作为地方官员的考核指标之一。"总之,*责任建设是全面的、多样的、深入的."
由于缺乏法律赋予的权力,环境保护部只能进行一次全国检查并公布污染者名单。违法企业在支付了远远低于守法成本的一次性罚款后,还会继续污染环境。
今后,环境保护部将有更多的法律权力对环境损害和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关闭污染企业和没收污染设施和设备。
此外,生态保护红线的改善将防止可能造成污染的产业进入保护区,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
新环境保护法修正案的内容还包括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保护举报人;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等。
高继喜认为,对举报者的保护是草案第四次审议中的第一次,它为公民监督*和污染责任人提供了制度渠道和良好环境,并将鼓励更多的公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随着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和相应社会组织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确认,更多遭受污染损害的企业或个人将在未来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追究污染企业责任人的责任。
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包括30多项相关法律和90多项行政法规。作为环境保护法的中坚力量,它必将形成一个保护中国生态文明的“制度笼子”,并与相关特别法一起为美丽的中国保驾护航,相关特别法也将相应修改。(原标题:中国通过严新有史以来最新的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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