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其励院士:用综合手段确保电动汽车安全
黄其励
■中国工程院院士黄其励
国家应加强事先准入、持续管理和随后的处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34.04万辆,销量达到33.1万辆。纯电动汽车的生产和销售分别增长了4.2倍和4.5倍。虽然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电动汽车的销量呈现爆炸式增长,但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其中,对日益发展的电动汽车行业来说,最致命的问题是安全。总的来说,有四种危害,即充电设施的安全、充电接口的安全、与电池系统和车载充电器相连的车辆电池的安全以及操作系统的信息安全。
在我看来,我国更注重事前质量监督,国外更注重事后惩罚。因此,国家应加强事前准入、事中管理和事后处罚,通过综合手段确保设备安全。具体来说,有三个建议。
一是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主体,权责分离,完善安全责任主体,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首先,*建立了安全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管理政策和法规,建立了行政监督制度,加强了指导和监督,建立了行业诚信档案,促进了行业自律。其次,进一步明确了车辆企业是车辆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了涵盖车辆行驶、收费和停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体系。第三,进一步明确收费经营者对收费设施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国家电网公司是收费运营商的一个组成部分。应把充电设施的主体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确保整个运行的安全。
第二,建立安全技术标准。首先,我们需要改进和完善标准体系。相关部委应组织部分单位制定汽车动力电池安全、充电设备安全、信息安全等标准。只有达到标准,才能授予访问权限。其次,加强运行监控,包括质量监督。汽车公司和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加强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监管和数据交换。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被用来提高风险检测和预测能力。为了提高技术水平,无论是汽车、电池还是充电设施,都必须通过技术进步和创新不断确保安全,以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对人的保护。
第三,在全社会树立电动汽车的安全观,加强科普宣传,培养安全行为。司机往往只想快乐地驾驶,而不知道电动车的安全风险。车辆使用者和充电设备维护人员应做好事故安全警示记录,编写安全指南和科普教材,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规范行为,开展安全事故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另一种是注重信息共享,通过安全技术交流,向行业公开典型事故调查报告,总结行业中常见问题,达到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本报记者彭克峰整理)
《中国科学新闻》(第一版集锦,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