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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位人大代表建议立法遏制学术不端

科普小知识2022-07-12 14: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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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将科研领域的犯罪与职务犯罪和腐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谈到科研不端行为,坐在记者面前的人大代表、天津天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阎锡军显得有些激动。

在去年由阎锡军牵头的两会上,13名人大代表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尽快立法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在今年的两会上,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许多NPC代表,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它真的需要立法来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吗?

支持者表示:道德约束不再有效,遏制不当行为的立法迫在眉睫

阎锡军从企业中看到了更多科技与经济结合中的学术不端行为:“现在,学术腐败的背后是金钱和权力的交易。在对一些成就的评价中,白色被说成是黑色,黑色被说成是白色。科学研究的结果是不真实的,造成了不利的社会影响。”

科学研究最初在人们心目中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但现在学术不端行为,特别是个别学者的参与,使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受到怀疑他说。

更可怕的是,它为腐败提供了温床。在各种学术不端行为中,有的涉嫌不正当商业竞争,有的寻求巨额科研经费,有的寻求个人学位、职称、奖金等名利,有的甚至演变成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阎锡军表示,这不仅是一个纯粹的学术和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涉及公民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问题。然而,仍然缺乏完善的法律机制来追究法律责任。

“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和皮鞋可以制成果冻。没有科学家的参与,企业如何制造这些东西?”阎锡军认为,所有这些问题都应该追溯到科学技术的源头。

“用国家的科研经费,写假论文,这不算什么欺诈吗?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学术造假的危害是为了所有人的利益。我们如何才能在不扼杀这种不健康趋势的情况下建设一个创新型国家?”他说,“科学研究可以失败,但不能伪造或捏造。如果找到了,就应该检查到底。”

但阎锡军认为,现行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主要局限于道德层面,主要是指导、建议或劝诫,缺乏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只有学校或研究单位的惩罚使得学术不端行为的价格和成本过低,导致一些人冒险冒险,客观上纵容了学术不端行为的蔓延。

因此,他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罚的法律机制:明确学术行为者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使学术诚信的要求能够规范化和可操作化;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投诉举报机制,形成完善的外部监督;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专项调查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不当行为的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反对者说:现在大多数暴露发生在过去,没有必要特别立法。

“在科学研究领域,蓄意欺诈和欺诈的案例仍然很少,这种情况可能会重复发生。”南开大学校长龚克代表表示,学术不端行为并不像阎锡军所说的那么严重。“可能会有多少创新的问题。现在确实有一些人把商业包装的一些手段应用到科学研究中。事实就是如此。”

龚克认为没有必要专门为学术不端行为立法。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严格界定了欺诈和剽窃的非法性。目前的一些行为也可以根据现有的知识产权法追究责任。国家法律制度的趋势是减少刑事指控的数量,这涉及法律问题。我们也在国外做过研究。大多数国家没有专门的科研诚信法。一些欧洲国家有立法,这也反映在公共财政资金的管理和行政法规上。韩国的黄禹锡案也被视为欺诈罪处理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辉和龚克持相同观点:“现行法律制度可以惩罚学术不端行为。例如,如果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科研项目,刑法中的欺诈罪可以适用于大量金钱,侵犯版权也可以依法定罪。可以通过学术组织或学校学术委员会查明和处理伪造数据和盗用他人科研成果的行为。”

龚克认为,近年来,我国规范了大量学术不端行为。“十多年前,当我在清华工作时,我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些事情,因为没有相应的规定。我应该如何处理多个草稿?如何处理不当报价?没有具体的规定。”

“过去几年来,各方的监督更加充分。这些东西似乎是突然暴露出来的。”龚克说,现在科学技术部、科学院、工程院、教育部对所有大学的学术不端行为都进行了标准化管理。

此外,十多年前,研究人员普遍缺乏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意识。“如何做标准参考?什么是签名权?如何投一个以上的草稿?很多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龚克记得当时科技界的一位领导*在一次公开讲话中说,“好文章已经在国外发表了。为什么不在家里再送一次呢?扩大你的影响力。”然而,这正是学术规范中严格禁止的,即“多稿”。

"*管理学术问题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学术不端是有真实依据的。"邓辉分析说,“在什么样的刊物上发表多少论文,发表多少论文决定了你是否能评价一个教授,成为一名博士生导师,或者成为一名学科带头人。这些科学研究基础也决定了你能否得到更大的项目。这些东西像链条一样连在一起。基于功利主义的考虑,研究人员会有伪造学术作品的冲动。”

“我们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推到法律上。颁布新法律需要时间。我们不能等到法律出台来解决学术不端问题。即使可以颁布特别的法律,获得证据仍然是一个很大的困难。”全国人大代表、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说。

“多年来,各部门的重视和社会的监督已经逐步见效,但问题依然严重。”龚克说,“学术不端行为是一个历史过程,并不是我们国家独有的。首先,我们必须“保护健康”,重视教育,严惩那些反复教育后不改的人。你是说如果你找到一个,你会被判几年?有些人很年轻,应该被考虑。我们在天津大学的时候,因为剽窃,我们撤销了一个博士学位。当时,他已经是一所学校的副教授,后来被学校开除了。对一个年轻的研究者来说,这已经是一个巨大的惩罚。”

“学术界本来就是*的。*管理学术问题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必须通过声誉机制和学术组织的自律与自治来解决。”邓辉认为,中国的学术组织也经历了一个逐渐成长和成熟的过程。幸运的是,学术不端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原标题:是否需要专门的立法来遏制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