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件!涉疫非正常商标申请得到有效处置
《中国科学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截至3月16日,在1580多件涉及疫情的商标申请中,有328件被依法驳回,866件被申请人自愿撤回,并及时组织当地执法部门对相关申请人和机构进行约谈、整改和处理,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营造了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
自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一些企业和自然人利用商业利益合谋,盗用与疫情相关的“霍申山”、“雷神山”和“*”商标。一些商标代理机构违背了社会良知,提供了服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愤慨。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高度重视,坚决打击涉及疫情的异常商标注册申请。
据报道,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了328件不良商标申请。它是对商标法“有害于*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等规定的全面适用,并依法坚决拒绝那些进入审查程序和有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人。例如,申请商标注册的“*”和“霍申山”等。主要被《商标法》第10条第1款第(8)项拒绝,“很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第五类药品和第四十四类医疗服务中“皇冠毒药”和“新皇冠消毒”的商标注册申请,应予以驳回,增加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解商品和服务功能”。
国家知识产权局还依法批准了866起当事人自愿回避的案件。3月初以来,通过公开申请信息、执法约谈、联合纪律措施等措施,异常申请行为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威慑力量。许多当事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公开道歉,积极纠正,并自愿撤回了866份与疫情有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标局依法对撤回请求进行了审查,不仅教育了当事人,有效遏制了异常行为,而且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依法处理390多件未决申请。目前,仍有390多项商标管制申请尚未进入法定审查程序。一旦达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定期限,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严格依法作出驳回、核准撤回、驳回申请等复审决定。
对于上述被驳回并获准撤回的受控商标注册申请,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络公开查询相关信息。
自2月初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密切关注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异常情况。采取严格控制和查处、依法拒绝、及时通报信息、加强行业监管等措施,坚决打击涉嫌违反*道德、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行为。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严格控制可能出现的商标异常申请新案件,依法严格审理,筛选相应的商标代理机构,及时移送当地执法部门查处,继续保持坚决打击商标异常注册申请的高压态势。同时,研究制定遏制商标注册异常申请的具体措施,梳理疫情期间的有效做法和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商标工作优质发展,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