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属高校教师职称告别“终身制”
科普小知识2022-07-17 10: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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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7日电(记者何勇)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订颁布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制管理办法》。高校教师聘任制的“北京模式”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改进:高校教师的分类和评价,职称和岗位聘任制的实施,职称评聘权下放后加强监督。这进一步激发了北京市属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这一改革的亮点之一是,职称告别了“终身制”,就业“可以升可以降”。在实际操作中,专业技术职称和岗位的聘任实行聘期制,聘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试合格的,学校和教师应根据岗位要求和自愿原则办理续聘手续。如果考试不及格,各学院和大学可根据教师和职位的适用条件,降低他们所雇用职位的级别,直至他们终止雇用。通过这一制度,保障了大学的就业自主权,避免了职称终身制带来的惰性,进一步激发了创新学科的活力,人才得以“评价、使用和留住”。
大学教师的头衔已经从“用尺子测量到底”变成了“做什么和评价什么”。在教育教学的基础上,按照教学、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对高校教师进行分类,并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北京将建立高校职称评定的代表制度,由“评点”向“成绩评定”转变。教师可以从不同的成就中进行选择,如论文、作品、优秀课程、教学课程、专利等。作为最能反映其能力水平的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
同时,在保证高校人事自主权的基础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活动前、活动中和活动后加强对教师聘任的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各高校制定自己的教师聘任管理办法时提供指导和审查。高校要开展就业工作,必须在评聘前进行宣传,广泛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高校完成就业工作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就业程序和结果进行检查和接受,以确保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