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实施近一年 落地易生根难
被称为“历史上最严格的”新环境保护法实施至今已近一年。日前,记者在山西、安徽、天津等地进行了一次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环保部门采取了严厉措施,对一些污染企业进行了查处,采取了每日罚款等新措施。然而,一些环保部门也感到,他们遭受了更多的“碎片气体”,公众的高要求与地方*发展经济的艰巨任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与此同时,新《环境保护法》的“落地”信息披露仍存在一些无法及时完成甚至企业故意篡改数据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上禁下排”已近一年,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记者了解到,自从新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11个多月以来,在污染问题上“上禁止,下污染”并不少见。公益组织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虽然新的环境保护法在正式实施前已经让企业适应了8个多月,但必须承认,在实施后的半年多时间里,企业仍有大量污染物超标,新的环境保护法仍处于过渡期。”
公共环境研究中心是一个致力于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公益组织。该组织开发的“蓝图”(前称污染图)和“上市公司污染物排放清单”被视为手机时代污染企业最可怕的曝光平台。“从蓝皮书和上市公司污染排放清单的数据来看,新环境保护法的“牙齿”没有预期的那么锋利。”马军说道。
蓝皮书上有9000多家企业的废水和废气污染源,覆盖除*、香港、澳门和*以外的所有省份。数据来源于各省环保部门发布的企业自我监测信息。"目前,全国每天大约有300到400家企业排放超标的废水和废气。"公共环境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阮清源表示,到目前为止,大约有400家企业对污染问题进行了公开解释,但其中近一半的企业“只是说而不做”,无法按期整改达标。
今年,公益机构公共环境研究中心推出了“上市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风险排行榜”,这是中国第一个向投资者提供上市公司环境责任风险的工具。在已公布的41个问题中,有100多家企业因排放超标而被列入名单,一些上市公司连续一两个月超过排放标准,“表明新的环境保护法下的各种处罚并没有伤害污染企业。”阮清远说道。
据悉,通榆重工因其关联方山东禹城鑫源热电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已连续七次上市。但不久之后,在深交所的互动平台上,当投资者询问通榆重工新源超标准火电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采取了哪些相关措施时,公司沉默回应。
新环境保护法的“钢牙尖牙”、“咬”还是“不咬”?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表示,环境保护法应该长出“钢牙的爪子”。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研究所副所长王晋南表示,自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保护费税制改革进展迅速。中国正逐步走向环境法治的轨道,用法律手段处理环境问题正成为常态。
与此同时,*的单一治理已经转向多党治理,行政治理已经转向更加依赖市场。例如,促进了排放交易、脱硫和脱硝电价等具体工作。从投融资角度看,*对水、大气和土壤的投资毕竟是有限的,但依靠市场手段可以撬动巨大的市场资本为环境治理做出贡献。
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在一些地方显示出成效。10月下旬,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在头8个月,全国范围内每天连续罚款400多次,罚款总额超过3亿元。前7个月,全国共查处查封拘留案件2065起,查处限产停产案件1347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92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63起。
然而,也有一些地方环保部门被新的环境保护法所强迫,他们的地位相当尴尬。“许多人说执法手段越来越强。事实上,我们觉得环境保护部门的漏洞更小,”*省的一名地方环保局官员无奈地说。许多人认为,随着新的环境执法方法,如每日罚款,扣押和拘留,环境保护署变得更加严厉和更有能力。事实上,环保部门的裂缝更小。因为公众期望环境保护法有明显的改善,地方*的观念没有改变。来自两个方面的压力使环境保护署感到更加痛苦。他们害怕说不该说的话,害怕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有时真的很难说他们是否应该露出牙齿。”
在新的环境保护法全面实施之前,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为了促进新的环境保护法所强调的“牙齿”更有力、更准确地咬污染,环境保护专家建议,首先,应大力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公众舆论应为环境保护执法人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据报道,目前,一些地方企业没有披露自己的监测数据,甚至一些企业伪造了数据。一些环保专家表示,新的环境保护法赋予公民环境监督权,群众和环保组织也有很高的积极性。然而,由于信息披露不及时,舆论监督成了馅饼中的一块馅饼。然而,一旦群众能够及时获得准确的环保信息,就能形成“烟囱冒烟,人人喊打”的高压局面,有效遏制各种污染排放。特别是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基础和第三方参与机制。我们将利用公众的力量,针对每一个污染源,迫使企业遵守环境法规,提高环境质量。
更重要的是,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评估和评价制度应得到有效实施。环保主义者认为这是促进环境保护的最大措施。陕西省环境监测队副队长李建红表示,与之前的环保措施如区域审批限制和采访相比,人们往往不受限制。然而,评估是不同的。随着考核比例的增加,环保对地方官员的影响越来越大。
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污染源监测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李玮说,过去,环境保护法被戏称为“事故法”。只有当环境污染事件造成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时,才会使用法律渠道。在大多数其他情况下,地方*都服从。然而,为了国内生产总值,他们倾向于纵容污染。当重大污染事件发生时,基层执法人员成为问责的对象,导致“领导生病,下属吃药”的现象屡有报道。
“这就要求地方*的考核指标更倾向于生态环境,以抑制地方领导的经济冲动。”全国人大代表、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能源与环境保护研究所所长赵立新说:“社会上有句谚语,污染是每个人的,国内生产总值是我的。只有当评估的指挥棒更多地指向生态环境,地方*才能敢于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向污染展示环境保护法的“牙齿”(原标题:“禁止在顶部和污染排放在底部”仍然是常见的。在新的环境保护法中,“土地”比“扎根”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