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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御史制度:整肃纲纪、察举百官

科普小知识2022-07-18 23: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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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说,“制度必须不断成长,也必须在现实环境的要求下成长。这个系统不是凭空从某个理论创造出来的,而是从现实中创造出来的。然而,在这种现实中产生的制度必须有自己的理论和精神。理论是这个系统的精神生命,而现实是这个系统的血液营养。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汉朝的监督权由副总理承担。监督范围从**到地方*。唐朝的监督权独立于宰相,只覆盖地方。尽管如此,限制皇权和监督官员的思想没有改变,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的真正政治土壤也没有改变。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历史悠久,主要由监察制度和*组成,其中*是主要内容。*起源于秦汉,形成于隋唐,完善于明清,影响了近代。

唐太宗非常重视官员的清廉:他命令方裁掉多余的官员,并派遣包括李靖在内的13名大使到全国各地视察官员的管理情况。他还亲自挑选地方官员,如总督和州长,并写下他们的功过在屏幕上的宫殿作为取消奖惩的基础。此外,五级以上的北京官员必须轮流留在中书省,这样他们就可以随时推迟见面,询问人民的疾苦和*的成败。当时,政治是明确的。在唐太宗统治下的中国,皇帝带头,官员献身于公众,官员对自己的职责负责。滥用权力、腐败和渎职大大减少。尤其可贵的是,唐太宗没有用严刑峻法来遏制腐败,而是以身作则,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来预防腐败。

唐玄宗在位期间,唐朝进入鼎盛时期,监察制度也空前发展。御史台发展了一个寺庙法庭,一个*法庭和一个茶苑法庭。皇家天文台的总检查员主要负责"用刑法和法规纠正官员的罪行"。*的法院有六个法院审查员,他们的职责是纠正情况、将案件提交法院、进入法院、接受法令、推荐、弹劾等。具体功能如下:“首先,播放炸弹;第二,打第三局;第三,向西推进;第四,向东推进;第五,赎回赃物;第六,通情达理。”殿内共有9名朝廷官员,其监督对象主要是殿内官员维护朝廷礼仪秩序的活动。察院有15名监察官,负责检查官员和县。其具体职责和分工如下:第一,带六个物品巡视县市;一路屯田,铸钱要紧的都是仔细的立功修正;岭南和贵州的首都被挑选和补充,并派人员监测其得失。第二,派官员监督太仓和左藏仓库的出纳员。后来,他们被改为在寺庙的帝国检查员的职责。秘书处的负责人,吴金将军*的囚犯。第三,派人员监视京都鸡寨、寺亭,有不敬之人非法闯入;官员们互相射击,纠正那些在宴会上不遵守礼仪的人,以及那些在法庭上不遵守礼仪的人。第四,历史部已经派出官员监督其错误和六个部。第五,对北京两家酒店的检查和校准被称为酒店大使。第六,监督御史和军队,称为军队。这说明唐代的*已经非常完备。首先,组织系统是完整的,皇家天文台完全独立于三个省和六个行政机构,可以监督*和地方各级官员。二是监督机构的法制化。皇家天文台和第三研究院的运作基础是《唐六典》,其中详细规定了皇家天文台的职位、级别、权限及其与其他机构的关系。与此同时,传统法典集《唐律·亦舒》成为御史台行使职权、纠察犯罪和弹劾官员的主要法律依据,从而为御史台提供了弹劾的法律依据。当监察官外出视察时,唐朝也制定了一部比较完善的视察法,即“六检条例”。唐代六篇文章的范围比汉、隋时期要广。初唐时,御史仍根据汉代的“六问”对炸弹进行修正。武则天时尚书籍的助理部长魏芳受命修改48条州县法律。经过10年的实施,由于其复杂性和实施难度,这些项目被暂停。唐玄宗时期,全国改为15个监察区,唐中宗时期郡县的六条规定发展为“六大监察法”,即:一是监察官兵的善恶;第二,户籍分散,户籍隐蔽,税收和服务不均衡。第三,农桑检查不频繁,仓库减少了消耗。第四,侦妖欺贼,无所谓生活职业,是私甲虫害人;第五,考察美德与孝道、蔡瑁不同等。·隐藏暗痕,应使用;第六,调查,兼并与垂直暴力,贪婪,软弱,冤屈,苦涩与迷茫的自我沈。监督检查员用这六条规则来检查国家的州和县。如果有任何违法行为,他会设置纠察线。

纵观唐代对御史的弹劾,我们可以发现唐代的御史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不要回避权势。初唐时,佐为将军邱兴功曾在几场战斗中保护李世民的生命,因“与其弟争葬其母”而被御史弹劾并“撤职”。唐初名臣方、、文彦博、李靖等也因“军令不能履行”而被御史弹劾。朱绥良,皇帝统治时期的前刺史,因“廉价购买土地”而被弹劾。在武则天统治时期,张易之和张昌宗因“受贿和阴谋”被朝廷御史宋成靖等人弹劾下狱。玄宗年间,荆崔日之因“窃盗财物”被御史李弹劾降职。汉奸李·因“收受赃物,为党而战”被检察机关弹劾并停职。唐宪宗中晚唐时期,元稹到东川弹劾“善加赋税、善收钱”的前巡抚李岩。尽管李岩在这个时候去世多年,但他的三名下属法官和12名州长都受到了弹劾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