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钱锺书书信拍卖案终审宣判 被告赔20万并道歉

科普小知识2022-07-22 08:39:57
...

本报讯(记者孙思雅)记者昨日获悉,备受关注的杨吉康(化名江洋)就侵犯著作权和隐私权纠纷一案,向中国贸易盛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和李国强提出上诉,要求终审。市高级法院驳回了中国贸易盛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钱钟书、他的配偶杨吉康、他的女儿钱媛和李国强是朋友。这三人已经向李国强发送了100多封私人信件,由李国强保管。去年5月,中国贸易盛嘉公司发布了对钱钟书信件手稿的拍卖公告,并公开拍卖了上述私人信件。

得知此事后,钱钟书的遗孀杨吉康向法院申请了诉前禁令。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禁令,要求中国贸易盛嘉公司不得利用公开出版、展览、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手段侵犯涉案的钱钟书、杨吉康、钱媛的信件和文稿的著作权。

此后,杨吉康以侵犯著作权和隐私权为由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中国贸易盛嘉公司和李国强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5万元和合理费用5000元。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中国贸易盛嘉公司停止侵犯该信件手稿的著作权,赔偿杨吉康经济损失10万元。中国贸易盛嘉公司和李国强停止了侵犯本案隐私权的行为,并共同向杨吉康支付了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中国贸易盛嘉公司和李国强就其侵权行为向杨吉康公开道歉。该公司随后提出上诉。

市高级法院指出,中国贸易盛嘉公司作为拍卖人,未能证明其履行了《拍卖法》规定的法律义务,与委托人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审查了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与著作权和隐私权有关的信息,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与此同时,法院指出,中国贸易盛嘉有限公司举办研讨会,向涉案专家提供信函,没有与专家就不提供涉案信函达成任何协议,也没有向专家做出如此明确的声明,并通过其网站转载媒体文章,侵犯了杨吉康及他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复制、传播、传播信息、获得报酬的权利,侵犯了杨吉康的隐私权。

法院指出,本案不能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收入。因此,原审法院根据涉案信件的受欢迎程度和影响程度、中贸盛嘉公司的过错程度以及侵权的时间、规模、性质和情节,裁定赔偿著作权侵权10万元,并根据中贸盛嘉公司和李国强的过错程度、侵权的方式、场合、行为方式、侵权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裁定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

因此,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题: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终审判决:双方被告赔偿钱钟书遗孀20万元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