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奖励办出新规 限制完成人报奖频次
中国青年在线北京1月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在线记者邱)今天,全国科学技术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公布了2015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大名单”。记者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了解到,在2015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选过程中,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出台了新的规定,限制获奖人数,加强科技成果积累,引导科技工作者投身科研。
此前,有学者批评国家科技奖励过多,这使得科技界急于急功近利。一些项目仍在研究中,并报道了包装操作方面的奖项。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副主任陈志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加大了延长2015年申报周期的力度,规定2013年和2014年的前三名获奖者不能被推荐为2015年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的前三名获奖者。同时,它继续规定每个人每年只能完成一个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拼凑奖”和“搭便车奖”的行为。
此类规定也适用于2016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在线》记者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的官方网站了解到,该办公室在《2016年国家科学技术奖专家推荐书》中提到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时,明确写道:“项目完成人不能在同一年重复各种奖项的评审,即同一人只能作为候选项目完成人参与2016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据记者了解,2015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首次开展了经济效益验证试点工作。陈志民表示,针对社会反映的“不真实的经济效益”和“不真实的应用”等可能出现的问题,首次组织试点检查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般项目应用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真实性。他告诉记者,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虚假报告,并责令有关方面予以纠正。
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最新版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规范和监督暂行规定》发布,其中提到,尚未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剽窃、挪用他人科学技术成果、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将被奖励办公室取消当年的获奖资格。对已经获奖的,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查,由科学技术部报国务院批准后,予以撤销。违反规定的,除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取消参与相关项目或获奖资格外,还将记录不良声誉,取消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时间内被推荐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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