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教育“热”的“冷”思考
“协同”是国外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的经验,也是我国大学应该重视的一个方面。
从高校内部来看,“协调”需要打破学校内部专业与部门之间的壁垒,使专业与专业、高校能够紧密结合,围绕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
至于校外的“协调”,主要是指与社会的互动,最常见的是企业与大学在培养人才方面的联系。
■该报见习记者徐悦和记者陈彬。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以来,创业教育热潮席卷全国各大高校。创业学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创业竞赛如火如荼,媒体报道不断。
然而,在大力开展创业教育后,能否真正“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当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哪些问题?吉林大学高等教育学院副院长李在高校创业教育的“热”中提出了自己的“冷”思考。
创新的本质与创业教育
《中国科学新闻》:您认为中国大学创新和创业教育的现状如何?
李:目前,我国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方兴未艾。
首先,许多高校设立了专门负责创新和创业教育的职能部门,如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创业学院,以促进学校内部创新和创业教育的发展。其次,许多高校或相关院校的教育管理部门也开设了一些创新创业课程,以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培养他们的创业素质。学校还组织了大量与创新和创业相关的活动和竞赛。例如,我们最熟悉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和创业竞赛,利用竞赛来促进和创造高校的创新和创业氛围,并吸引教师和学生参与创新和创业教育活动。
《中国科学报》:你认为目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最大误区是什么?
李:许多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存在着很大的误区,即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认识和理解不够。人们通常认为创业教育是开展一些创新创业活动或开设一些创新创业课程。
事实上,我们所说的创新和创业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和素质,而不是简单地参与竞争、创业或做任何重要的发明。只要学生能够在未来的行业中有创造性的表现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适应性,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这就是创业教育的初衷。简而言之,所谓创业教育本质上是一种人才素质的培养。
创新和创业教育仍需改进
《中国科学报》:目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但在这一热潮的背后,是否存在一些问题?
李::从学校的管理*来看,目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暴露出的最大问题是,高校难以有序、统一地设置和管理全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难以与各部门协调配合。
以学生的创业课程为例,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环节以及涉及的法律问题都是学生需要学习和掌握的内容。可以说,创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跨学科的综合培养。然而,目前,很少有学院和大学实现了高度协调,它们不知道如何以及应该提供多少不同类型的创业课程。许多学校仍然没有考虑到应该培养哪些创业能力以及应该为这些能力提供哪些课程和活动。
此外,大学生专业与高校创业教育的融合程度还不够。创新创业活动应与本专业学生的日常培养紧密结合。然而,目前高校学生日常专业的培养与创新创业教育仍处于分离状态。这也是美国和外国创业教育之间的一个重要差距。
在世界范围内,一些知名公司的创始人所学的专业大多与这些公司的业务内容相似。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愿意自己创业,所以他们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就像硅谷的许多高科技公司一样。这启示我们,创业教育实际上应该与我们自己的专业教育相结合。如果我们脱离了自己的专业教育,就不适合重新开始创业教育。
《中国科学报》:除了专业和创新创业教育结合不够外,中国大学与国外大学在创业教育方面还有哪些差距?
李·:我认为,国内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国外高校的差距,也包括学校与外部社会和组织缺乏密切联系。对于国外大学的创业教育来说,外部中介组织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以美国为例,他们有许多外部中介组织,如各种基金会,定期支持大学在创新和创业教育方面开展的一些项目,提供资金、场地、培训等。然而,这种组织在我国并不发达。
创新创业教育应发展“协同”
《中国科学报》:我们应该如何采取行动来弥补和改善中国大学在创新和创业教育方面的上述问题和差距?
李:首先,从高校内部来说,要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我们不仅要把创新创业教育当作装饰品或花瓶,更要把它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核心素质。无论是工业大学还是研究型大学,都应该有这样的意识。
第二,人才培养要注重多种途径的结合和协调发展。如前所述,创业教育应该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在高校创业课程体系的设计中,应该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选择。提供足够种类的创业相关课程将为学生提供各种成功和创业的可能性。此外,高校还应重视学校科技发明的转化和孵化,使其适应市场,将适合未来科技进步的技术推向市场,增加与外界的联系。
第三,大学应该积极增加与社会的互动。高校应学会充分利用基金会和校友会等外部组织力量,与他们合作开展一些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他们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创业教育氛围,吸引学生参与活动。高校不应停留在象牙塔里,而应主动适应社会,引领社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中国科学报》:据了解,你们非常重视创新和创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你刚才也提到了这个概念。你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李:“协同”是国外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的经验,也是我国大学应该重视的一个方面。
从高校内部来看,“协调”需要打破学校内部专业与部门之间的壁垒,使专业与专业、高校能够紧密结合,围绕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例如,学校的法学院可以开展一些关于创新和创业的法律教育课程。文学院可以提供写作、秘书工作和中国传统企业文化等课程。材料科学在当今社会被广泛应用。可以提供一些科普课程来介绍简单的基本原理。这样,学校的资源可以得到充分利用。
至于校外的“协调”,主要是指与社会的互动,最常见的是企业与大学在培养人才方面的联系。如何与社会结合,如何有效结合,也是中国高等教育未来需要探讨的问题。最终,学校培养的人才应该走向社会,企业也需要人才。然后,企业可以提供一定的培训、就业、创业教学经费,支持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创业人才的培养。
《中国科学报》(2018-023,第7版)
上一篇:校长热议:创业教育“过火”了吗
下一篇:甘肃农大成立创新创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