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朝“以法治孝”成历史笑柄
1、在秦朝(这个国家),“不孝”是一种大罪,公子傅苏自杀了。
据史书记载,秦始皇拆散了他的“假父”老艾,把他的太后移到咸阳宫,遭到齐人毛觉的批评:“陛下嫉妒地拆散了他的假父。......迁母咸阳,不孝之行”,皇帝不得不,“是从太后到咸阳”。
先帝死后,赵高下令傅肃自杀。假圣旨还指责傅苏不孝:“(傅苏)没有大小功过,而是写了许多书来诽谤我的所作所为。因此,他不能被当成王子,日夜抱怨。傅苏对儿子不孝。他用剑自刎。”
2.在秦朝,对“不孝罪”的惩罚非常有效。
《法律问答》中的睡虎地秦墓竹简:
“从老告人认为不孝,谒见杀人,当三环路?如果你没有拿好戒指,你一定不能弄丢它。”
大意是:
"问:当一个60岁以上的老人(免于老年)报告他的儿子不孝并要求被判处死刑时,是否应该实行"三环"(一种法律审查/赦免程序,其具体含义仍有争议)?答:不应该执行。我们应该尽快逮捕他,不要让他跑了。”
3.在秦朝,对不孝罪的具体处罚通常是基于被告父母的意见。
《丰镇体》所见睡虎地秦简:
“五(五)咸阳只(中)一曰丙吉,坐父一叶鸾其足,迁居蜀郡。让生活不必去动,就在它上面。动丙如甲告,以法包。现在我已经完成了我的职责,我已经命令官员和弟子们将恒常之书-冯异传给你们的历史。我可以通过官员和弟子传到成都的县级。成都将去恒常提督,依法吃饭。”
大意是:
“咸阳有一人丙吉,因其父一请求打断他的脚,流放蜀郡偏远郡县,叫他终身不要离开流放之地而被判有罪,据控将丙吉流放,并下令家人依法与他同去。现在,我要告诉官员和图利人把他们的通行证和一封横书带给你父亲。请更换官员和土人,把他们逐县送到成都。当他们到达成都,他们将把衡树交给省长,并给他们食物依法。”
“以法治孝”是对以木养鱼的追求。商鞅曾将礼乐、诗文、书籍、良孝、诚信、仁义、非军事羞耻列为毒害国家的“六虱”。人们认为,如果一个国家想要强大,它必须根除正义、和平、善良和孝道。只有杜绝“六虱”,士兵和平民才会渴望被君主利用。
秦之所以违背商鞅的学说,将“孝”的伦理问题上升为法律问题,有着非常特殊的原因和目的。
为了加强国家对人民的控制和吸引更多的资源,商鞅用法律来破坏秦原来的聚集人民生活在一起的传统——“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人在秦国谁不区分不同的人,双倍的税”。如果秦国有两个男人不分清他们的家庭,土地税将加倍。结果,大家庭消亡了,小家庭变成了原子。
这种变化有两个主要后果:1。当面对国家机器(如基层官员及其附属机构)时,分散的小家庭严重缺乏抵抗力。2.商鞅高度赞扬了“人民的愚蠢使之易于治理”和“人民是弱者,国家是强者,国家是强者,人民是弱者”因此,一个国家有一个适当的方法在人民中变弱,并主张“国家是富裕的,但国家是贫穷的”。人们认为,让国家富裕起来,让人民贫穷起来,是成为一个真正强大国家的唯一途径。许多家庭处于贫困线以上或以下,这自然会减少(甚至取消)对父母家庭的支持,从而导致秦人家庭伦理的迅速恶化。
对于第二个主要后果,西汉初年的政治评论家贾谊有一个生动的描述:
“尚军抛弃了礼义,抛弃了仁义,而一心进取,两岁时,秦平日战败。因此,秦家富子强子分家,贫子强子分家。如果你借你父亲的锄头,你会有良好的道德。母亲带着张继做了一个演讲。抱子而食,公而居;如果女人和女孩不谈论彼此,她们会彼此反对,也会彼此反对。他仁慈的儿子黎齐忽视了他的父母,那些与动物不同的人死了几次。
大意是:
自商鞅变法以来,他弃礼而仁,重农而进取。然而,在两年时间里,秦国的社会习俗被打破了。秦人的家庭很富裕,他们的儿子长大后会分开生活。这个家庭很穷,儿子长大后会被家人收养。借父亲一把舵柄,会露出礼物的表情;母亲拿了一把簸箕扫帚,站在那里训斥。母乳喂养的孩子,不回避他们的岳父;当媳妇和婆婆发生争执时,他们会反驳。一方面,爱孩子和贪图利益,另一方面,忽视他们的父母,这种行为与动物没有太大的区别。”
汉初的另一位政论家贾山也曾明确警告汉文帝说,秦朝在管理上有一个重大的弊端,那就是“死(不)养老”。汉朝不应该重蹈覆辙。
当然,秦国(朝鲜)并非不知道养老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问题是,愿意/能够承担这一责任(共同生活/在人民中储存财富)的普通家庭已经被朝廷的政治改革(分散小家庭/使国家和穷人富裕)分开了;法院无意承担这一责任(贾山所谓的“无养老意识”)。将孝道写入秦律,已成为迫使这些贫弱分化的家庭承担全社会“养老责任”的武器。
这显然不是问题的真正解决办法。
“孝”是一种伦理,但一个没有“孝”精神的社会永远不会只是一个伦理问题,也不可能通过“提高人的素质”来解决。秦人“不孝”的根源在于秦制度及其弱民、贫民政策。在不改变这一政策的情况下,希望秦人将*通过法律手段“履行孝道”,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事实上,虽然秦律严格,但秦人不孝的习俗直到汉初才改变。
根据贾谊的描述:“今天,它的遗产没有改变,也没有改变。它抛弃了礼义,捐出了金钱和耻辱。今天,它正在杀死它的父亲和兄弟。”——韩继承了秦不尊礼义、捐钱不耻的旧习。此外,它变本加厉,不仅没有支持它的父亲和兄弟,甚至杀害了它的父亲和兄弟。当然,贾谊不能恶意贬低汉文帝统治下的社会道德标准。秦朝的“以法治孝”是无效的,在汉代的政治评论家眼中成了一个笑话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