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应泸医二次更名事件:防止校名冲突
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记者刘、吴晶)针对因原泸州医学院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而引发的校名争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26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完善校名使用的相关政策法规,防止校名冲突。
2015年,原泸州医学院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引发了长达半年的校名之争。最主要的原因是被并入四川大学的原华西医科大学使用了“四川医学院”的名称,成为了一个知名品牌。泸州医学院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后,容易造成学校名称认定混乱,引发侵权纠纷。四川大学也依法向教育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该负责人指出,考虑到高校校名的历史传承关系和地区高等教育分布结构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相关高校的合法权益和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局面,同时考虑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为增强高等教育服务西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能力,优化区域高等教育布局,教育部根据四川省人民*的申请,批准将四川医科大学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和高等教育的普及,各类高等学校的更名逐渐增多。一是办学水平调整引起的更名;二是一些高校因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和办学水平提高而更名;第三个是由独立学院与家长学校脱钩以及向独立私立本科学校的转变所导致的更名。
“目前,确实有少数大学盲目追求大学的升级和更名,定位不清,特色弱化。”这位官员说,为了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高等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教育部正在紧急研究和制定解决这一问题的相关政策和措施。通过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政策引导、推进评价监督、实施分类管理等政策措施,特别是完善高校评价体系、强化过程评价、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促进高校科学定位、各得其所、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同时,要求省*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就申报学校名称的使用征求各方意见,以避免争议。
截至记者发布新闻稿时,更名事件尚未平息。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26日发表声明,要求四川省“泸州医学院”立即停止不当更名,并已通过第三军医大学向教育部申请对该校更名进行行政复议。(原标题:完善相关政策防止校名冲突——教育部回应泸州医学院更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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