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知识:彝族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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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是一个文武并重,讲究文明礼貌的民族。长幼之间,谁长谁幼,谁大谁小,不仅论年龄,还依据父家谱蝶或母系谱蝶的长晚来定,不许喊错。在特殊的公共场合里,就坐排位要以辈数大小排列,长辈在场时发言不准抢先。彝族有“客人长主三百岁”之俗话,凡有客人来,必须让位于最上方,至少也要烟茶相待。
民间素有“打羊”、“打牛”迎宾待客之习。凡有客至,必杀牲待客,并根据来客的身份、亲疏程度分别以牛、羊、猪、鸡等相待。在杀牲之前,要把活牲牵到客前,请客人过目后宰杀,以表示对客人的敬重。酒是敬客的见面礼,在凉山只要客人进屋,主人必先以酒敬客,然后再制作各种菜肴。待客的饭菜以猪膘肥厚大为体面,吃饭中间,主妇要时时关注客人碗里的饭,未待客人吃光就要随时加添,以表示待客的至诚。吃饭时,长辈坐上方,下辈依次围坐在两旁和下方,并为长辈添饭、夹菜、泡汤。
元谋彝族有白、红、黑、甘彝及蛮族五支系,居住全县13个乡’镇的山区或半山区,也有部分住在坝区与汉族杂居。1992年人口40114人,占全县人口的21.3%。
彝族自称“罗罗颇”、“乃苏颇”、“诺苏颇”、“纳罗颇”、“纳苏颇”。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由于居住在不同地区,形成不同区域间语音上的差异。
元谋彝族分两部分:一部分为本地土著民族,一部分为迁入民族。而迁入者居多。其迁入大致上有三次。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以云南戌军粮饷不足,于和曲、禄劝二州爨焚军内佥一百八十七户,立屯耕种”。时元谋属和曲州辖,爨为黑彝族,是彝族进入元谋屯田的最早记录。明洪武年间,明兵南下云南,克复后,洪武十九年(1386年)沐英率领所部于云南屯守,在此期间进入元谋屯田垦荒的彝族有居住雷依的尹姓(也包括湾保尹姓);居住姜驿乡新海的罗姓;居住在雷依的罗姓(先居环州,万历年间迁往散止);新华浪巴铺的普姓(明入滇,先落籍定远,后分支庙门,民国元年[1912年]移居浪巴铺)、凹里簸普姓(光绪年间从牟定秧田冲迁来)、新华永姓。据《武定府志》载:''白彝,……性狡,包头洗面,不挽长髻,迎春日赴各衙门吹笙跌脚”。“黑彝,……杂处山阱,巾缠头,跣足。挽发捉力。妇人辫发用布裹头。男女俱披羊皮,嫁女与皮一片,绳一根为负背之具,或用笋谷(笋叶)为帽,衣领以海虫巴饰之。织火草麻布为主。星回节(火把节)列炬杀牲祭祖先。老幼围坐火下,吹笙扑跌饮酒为乐。其(祈)祝以铃,其占(卜)以虫巴、钱、草签、鸡羊骨之。相见亦有尊卑上下之礼,交易用木刻记数,别有书字,见汉人则避。性畏鬼”。据《华竹新编》载:元谋彝族多种,“均罗婺之遗,日白曰黑日个。而白(彝)最有知(识),近山则习于旧染,平川则进而从师(学艺)”,黑彝“乃属生夷,缠头跣足,结髻剃髭(须)。又有倮猫,短裤裸肌,别有土语,遇山而蕾。”“松针撒地,一望青葱。以多宰牲豚为敬,不以珍错为隆。……任重于背尺板为隔,内半圆而丽肩。外横平而承剧。后揽小草以附腰,前引皮条而兜头”。乾隆年间(1736~1795年),又有四川凉山彝族迁于雷应山上居住(即今凉山)。而本地土著民族,乃为原罗婺部罗婺族后裔。
黑彝所居多为楼,院心多设粪坑,楼下有的作伙房,于堂屋中置一火盆,火盆上置一铁三角,用以烧煮食物。时间长久,煤烟熏染,梁、楼板黑黝如漆。有的则将楼下用以养牛、羊。节气和喜事,彝族都喜欢以松毛散地,松毛清香扑鼻、心旷神怡。据说元朝时期,统治者对汉族和其他民族施行民族压迫,为了巩固他们的统治,又害怕其他各族人民起来反抗,便规定了十家人才准许甩一把菜刀,为了反抗其统治,各族人民约定于腊月三十晚上敲砧板为号j杀鞑子(蒙古人)。到了三十晚上,大伙一齐动手,把在本地统治的鞑子一齐杀了,但是血淌了一地,第二天是过春节,于佳节不利,便以松毛覆盖之,自此以后,凡过年或重要节日、喜事便以松毛铺地。彝族禁人称他们为“倮猡”,不食狗、马、骡、驴之肉和自死动物之肉。喜欢狩猎,信仰多神。其主要节日为火把节,亦称“六月二十四过大年”。其它节日与汉族相同。
农历六月二十四日为火把节,也称星回节。关于火把节的传说,主要有两种。一种传说是很久以前,天上有个凶神叫斯热阿比,奉天王之命,经常到人间骚扰,激起彝族人民的反抗。为了战胜凶神,人们推举彝族英雄阿提拉巴领着大家同凶神作战。他们点燃了千万支火把,把通往天上的天梯烧毁,断了斯热阿比的退路,经过九天九夜的浴血战斗,终于杀死了凶神。天王大怒,立刻撒下天虫,意欲吃绝庄稼,饿死人民。而此时正是马铃薯结薯、玉米抽穗的时候。天虫吃了三天三夜,彝族人便举火把,把成千上万只天虫烧死,保住了庄稼。但有一部分钻入地下,第二年又出来食庄稼。彝族人民又举火把将害虫烧死,至此每年到了这个时节便举火烧虫,形成火把节。另一种说法是:开元年间(713~741年),蒙舍诏欲吞并蒙言、越析、浪穹、遭赕、施浪五诏为一。6月25日,召五诏设宴会于松明楼。遥l赕诏(今邓川)酋妻慈善,识其诡计,劝其夫莫往,其夫不听。慈善便用铁钏套于其夫臂上。宴席间,松明楼火起,五诏酋无一得脱。各诏酋妻前往寻夫君骨骸,难于分辨。唯有慈善认得铁钏,拾得夫骸。蒙舍诏以为神之。欲聘慈善为妻。善以夫骸未安葬为由相拒,归家治葬完毕,坚闭其城,蒙舍诏发兵围困。三月后食尽,慈善盛装端坐,竞已饿死,国人以祭之。故从此后于火烧松明楼前一天为火把节,沿传至今。由于元谋彝族居住地域较广,故上述两种说法均有。
凉山彝族火把节在火把梁子举行。夜幕降临,男女老少举着火把,兴高采烈地聚集在会场上。点火前,由几位长者将水果等食品撒向人群,并高唱火把节歌,向到会人祝福,然后点燃大火把。火把节便正式开始。火把节中的主要活动有斗牛、摔跤和跌脚。坝区彝族火把节则多于宽敞处弹琴(或吹箫)跌脚,有的持火把绕村庄或于田坝中奔跑。
彝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家中无子或儿子幼小的可以招婿入赘,入赘子多为家庭兄弟多,家境困难者。入赘后,男方改随女方姓,待下代或第三代取一二名子孙复原姓,称“还宗”。彝族中常有表兄妹婚、叔配嫂等现象。即舅表、姑表、姨表之间的表兄妹可以成婚。其中黑彝支系实行舅表、姑表优先婚,姨表不婚。因黑彝族中姨表兄妹直呼兄弟姐妹,不带表字,视同手足。他们称这种表兄妹之间的婚姻为“铁板桥”,即通婚后便成一家人,象铁板做成的桥一样通行无阻。叔配嫂,是指兄死后,以小叔子配嫂,如公婆同意,也可另行改嫁。1950年后,叔配嫂、表兄妹婚和入赘后改跟女方姓的逐步减少。
彝族实行族内婚。但黑彝族中有等级内婚的习惯。在黑彝族中,其祖先有“司”(意为主)和“杰”(意为奴)之分,“司”与“杰”的地位不同,一般不得通婚,“司”的男子可以娶“杰”的女子,但其地位也随之降为“杰”。而“杰”的男子则娶“杰”的女子。近几年来,汉族也有同彝族通婚的现象,但汉族多数是女子,且与汉族通婚的也多为“杰”。此外,彝族内规定家族不婚。凡父辈的远祖,都为家族,是一家,不能通婚。
彝族青年的婚姻较*,一般可以通过火把节等公共活动相识,相识后,双方以对歌表达爱慕。也有的于跌脚中相识后,情投意合,遂退出来,另找地点叙情,互送礼物纪念订终身。定情后,男方请人去向女方父母说亲,只需带一瓶酒去,如女方父母同意,便接过所携之酒喝。然后男方正式到女家定亲。过三个月后,男方还要买三丈青布或蓝布、一块肉、一瓶酒去女家,给女方父母,称为“递小礼”。双方即可确定婚期。定婚后的姑娘常在头上或颈上带男方送来的银首饰或帽子,以示此女已许人家。因元谋彝族较多,居住分散,故婚礼又有不同的风俗。但都杀猪宰羊,搭青棚,以松毛散地,设地席。新华一带的彝族男女青年结婚,新郎新娘要向长辈磕头行礼,长辈根据自己的能力送点钱给新人。新郎披红挂彩,服饰新,头带新帽,帽上绣有银花。新娘出门披着新衣服,胸前带一面镜子。迎亲队伍要天黑才能进门。老城丙间一带的彝族结婚,迎新娘时,新娘结婚当日不能吃喝,由男方迎亲时,自新娘家一出门就要背到新郎家。沿途一般遇水涉水,不走桥。实在无法绕道的则以毛毡铺上后才过桥。背新娘的人选必须是新郎的表兄弟。凉山一带有的地方迎新娘时必须由迎亲队与女方歌手对歌,若男方歌手对歌中输于女方歌手,则被女方歌手用锅烟抹脸,以示惩罚。对歌才能接新娘。新娘的陪嫁多为木柜,并于柜中放上婚礼前新人自己在河中无人踩着之处拣的几个石头(或放在背篓中),名之为背去金银财宝。新娘到新郎家后,要熟悉新郎家的成员和主要亲戚。而村中男女老少都于婚礼当天前往祝贺,有的送木柴、有的送粮食或肉食,以表祝贺。当天晚上,在场院上,一群群贺亲者肩并肩,手牵手,跌脚起舞,舞姿优美,琴声幽扬,载歌载舞,通宵达旦。这时,往往又一对男女的恋爱又在酝酿之中了。新人成婚后七天,夫妻双双要携带粑粑、肉(或肥羊一只)、酒等礼物到女家回门,必须在太阳落前赶到。此时,婚礼仪式始告结束。
人死后,因支系不同,用不同方式安葬。凉山上的彝族人死后,亲友前来奔丧,携带黄豆,死者家属认真接待,并将亲友带来的黄豆同死者一起,放于宽敞场坝处,一层柴一层豆垛好,毕摩开始念经,“超度”死者灵魂,而亲属开始哭丧。念毕,于死者四角点火。直至死者、木柴烧为灰烬后,丧礼始告结束。而其它地方的彝族人死后,由毕摩主持念经超度,杀羊杀鸡开路,行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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