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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要在“顶天立地”上下功夫

科普小知识2022-07-30 0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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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将在常委会上明确。

在最近九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科技部部长至少四次坐在报告席上。仅这一个细节就显示了*总理重视科技创新的良好意愿。

前三份分别报告2015年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加大对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建立一个双重创作基地,为所有人创造空间。2月17日的常务会议是支持科技成果转让和转化的一项政策措施。

这些话题类似于*关于科技创新的一套理念。何曾经说过:科技创新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发展战略的成败。科技创新必须放在国家整体发展的核心位置。指出科技创新要面向群众,面向创新,要以“不屈不挠”的精神努力。所谓“天价”,是指在原有创新的基础上研发高技术,将“双创新”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网站”是指依靠“双重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国家科学技术奖体现了“直冲云霄”的内涵。双重创造基地和多重创造空间形成了一个丰富的“场所”土壤,在其中孕育和强化了中国经济的新动力。以大规模创业和大规模创新为标志的结构改革侧重于培养新的动力。本课题的重要意义是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开辟渠道。总理多次强调,创新的“人民”也包括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他们的成就需要转化。应该允许科技人员通过他们的发明和创造变得合理和合法富有,从而激发他们持续的创新动力。

2014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其政策方向非常明确,即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大众创业和创新。2015年10月1日,修订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正式实施。自1996年该修正案生效前的法律以来,从未有过任何实施细则,因此一直有一种代表性的声音认为该法不易操作和实施。现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一次讨论决定了具体的扶持措施,可以理解为一年多来的一套“组合拳”。这表明总理决心“突破自然屏障”,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难题。

会议同日决定,鼓励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让科技成果,并享受相应的政策,以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理清思路,政策相当“有力”,包括:原则上自主决定科技成果的转让,鼓励科技成果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让;成果转让的全部收入由单位留成,主要用于奖励科技人员和开展科研及成果转化。转让或者许可取得的净收入以及作价出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不得低于奖励金额的50%,对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的奖励份额不得低于奖励总额的50%;科技人员完成本职工作后,可以按照规定在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保留人事关系,在3年内离职创业进行成果转化。*指出,国家在中国的科研体系中占有很大的比重,特别是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成果转化,充分释放其中蕴含的能量,具有重要价值。

美国颁布了《百度法案》,这对美国的创新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像这样的国际经验需要好好研究。”首相在会上说。

1980年,美国通过了《百度法案》,在短时间内将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了10倍。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允许由美国联邦*资助的研究项目和联邦*合同下的研究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大学、非营利组织和小企业所有。*只保留一种干预权,大学、非营利组织和小企业有义务确保这些科技成果的商业化。事实上,*一直非常重视中小企业在创新和发展方面的活力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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