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火电项目“未核先建”问题依然存在
科普小知识2022-07-31 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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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2014年火电规划建设专项监管报告显示,“先建后核”和“不按批准要求”的问题依然存在。
为加强能源项目审批监管,精简管理和下放权力,对火电规划、项目审批和建设实施闭环监管,2014年10月至12月,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机构对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宁夏、*等8个省市自治区2014年火电规划建设发展进行专项监管。
国家能源局报告称,监管中发现三个问题:一是火电项目标准化优化有待提高。一些省、自治区没有制定首选的鉴定方法或没有按要求开展专家鉴定工作;一些省、自治区上报的优先项目规模超过了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规模指数,一些省、自治区甚至大大超过了规模指数。
二是一些已批准的在建火电项目进展缓慢,已纳入规划。在监督过程中,发现6个已批准的项目逾期,主要是燃气发电和热电联产项目。一些已经纳入计划的火力发电项目进展相对缓慢。由于外部建设条件、项目单位的基本条件等原因,一些项目发生了重大变化。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在初步工作获得批准七年后,批准程序仍未完成。
第三,存在“先施工后审批”和“不按审批要求施工”的问题。大多数省、自治区仍存在“先建后核”的违法项目,部分省、自治区面临突出问题。一些省、自治区的企业积极建设自己的电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程序不完整和“核电审批前建设”。
国家能源局提出,对监督中发现的“非核建设”等违法建设问题,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国家规划的严肃性和能源项目建设的有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