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怎样的?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悉该规定已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上通过。
民间借贷规定
据悉,本规定就民间借贷定义、合同履行地、合同效力、担保人责任、逾期还款利率、贷款利息算法等问题规定了相关的解决方案。下面,介绍几条最受人们瞩目的民间借贷规定。1、民间借贷定义。规定明确指出,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对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2、合同履行地。规定指出,如果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说,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借贷双方最好事先明确约定好合同履行地。3、合同效力。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支持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意见。4、担保人责任。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5、贷款利息算法。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6、逾期还款利率。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除了以上所介绍的民间借贷规定之外,如果您还想了解“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其他规定”,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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