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计税依据是什么?征税对象是谁
2016年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营改增后房产税、契税、个人所得税计税、土地增值税依据问题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将营业税改为征增值税后契税、个人所得税计税、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依据有关问题事项。说到契税,那么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契税计税的依据是什么以及征税对象是谁。
契税计税依据
1.按买卖成交价格来计算
买卖成交价格时经过双方敲定而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合同上的买卖价格为据直接计算契税计税。这种契税计税方式主要适用于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根据房屋的市场价格计算
土地和房屋价格绝不是不变的,比如,北京在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之后,北京的地价不断飙升。该地段的房屋赠送、土地使用权赠送时,房屋买卖契税计税依据是按照市场价格而不是按照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据房屋或土地交换差价定税
随着现在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逐渐走入普通百姓的生活。如果A房价格60万元,B房价格70万元,如果将A、B两房交换,那么契税计税的计算就是两房差额,就是10万元。土地使用权交换也是要依据差额的,如果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计税。
4.按照当时土地收益定价
其实这种情形是不常遇到。如果在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过国家许可,乙单位可以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单位就要补交契税计税,缴纳契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也就是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征税对象
1.土地增值税一般是出让方交的,而契税计税是承让方交;
2.土地使用权的征税出让由承受方交;
3.土地使用权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外,由承受方交契税
4.房屋买卖以房产实物或抵债交换房屋;房屋买卖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购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该照章纳税;
5.房屋赠与的赠与方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承受方应该缴纳契税
总而言之,在契税的税率设计上,契税计税采用了幅度比例税率。目前,我国采用3%到5%之间幅度比例,这就是国家下定的政策,各省、直辖市、直辖市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当地的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