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相融合研究
一、引言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实行会计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已成为当前公共财政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目前会计集中核算已经在各级财政部门普遍实行,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尚未全面推广。会计集中核算的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行,为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在机构设置上统一规范,在职责功能上统一健全,两者实行有机融合,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我国财政资金的缴库和拨付方式,多年来一直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这种在传统*下形成的运作方式,不利于财政资金的安全、足额下达,不适应*市场经济*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为此财政国库制度改革刻不容缓,作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有益尝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自2001年开始逐步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会计集中核算对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行政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WwW.11665.COM2003年财政部在充分肯定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所起到的积极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指出在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过程中,应当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转轨工作。对此,本文在分析了两种制度利弊的基础上,对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财政国库改革模式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二、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意义
1.增强了*宏观调控力度。有利于财力统一运作,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了*宏观调控力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使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中,预算支出所需资金由财政账户直接拨付,减少中问环节,使预算资金到位及时,从而有效降低资金划拨支付成本,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预算单位结余的财政资金都保存在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有利于*加强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
2.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加强预算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实行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移至核算中心,但是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在这种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下,容易造成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能弱化,财产物资的变动一旦不涉及货币资金,例如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核算单位如未及时报告会计核算中心作相应的账务处理,会计核算中心便无法反映资产的真实情况,容易造成账实不符,形成账外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恢复单位的会计核算功能,预算单位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职能为一体,能有效阻止上述情况发生。
3.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实行财政监督和财政宏观调控。从目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看,会计核算中心几十个人的却要对好几百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日常核算,这样核算中心往往整天忙碌在报账、记账的具体事务中,无法对已有的会计信息作财务分析,得出对核算单位有用的财务信息,监督管理也只是更多地体现在已得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上,经济业务本身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会计核算中心通过远程监督是难以保证的,因此势必影响到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效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部门内部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对分开,预算单位、*采购机构、财政部门这三者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机体,首先从机制上防止了营私舞弊;其次,财政资金的拨付为按项目分笔直达商品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增强了使用透明度,实现了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第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提高了预算执行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准确判断财政收支状况和宏观经济形势,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奠定了基础。
4.完善和健全了财政监督机制,将事后监督改为全程实时监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将事后监督改为全程实时监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预算部门、支出单位、财政国库支付部门三者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机体,有利于加强对财政支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不合理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可以依托现代化的技术手段,通过代理银行每天反馈的支付信息,实现对每笔财政资金流向和流量的全过程监控,将传统的事后监督,转变为对预算单位支出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有效地防止利用财政资金谋取私利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5.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支付运作程序更科学。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支付程序是财政国库管理部门根据单位预算和用款计划将国库资金拨付到核算机构的单位账户上,核算机构审核单位的支出申请后,将款项拨付到收款单位,预算单位账户上是实实在在的存款,而不是零余额存款户,这些存款是预算单位的资金,财政不能随意调用,这样闲置的财政资金分散在预算单位账户中造成了财政资金沉淀的现象。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支付程序,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例,是财政部门对支付机构下达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支付机构收到单位支付申请后向代理银行下达支付令,并从财政零余额账户支付给收款人及用款单位,财政零余额账户上实际是没有存款的,有的只是国库账户的额度,国库集中支付存款在最终支付前留在了国库,是财政资金,财政可随时调用。因此,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支付方式对于缓解财政资金困难,集中财力办大事、办难事,减少财政举债的规模具有重大意义。
三、会计集中核算的意义
1.规范了会计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实行集中核算前,部分单位会计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有些单位没有专职会计人员,会计基础工作十分薄弱,账户设置比较混乱。实行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在公开、透明的操作环境下,对所有的会计业务按照统一、规范的核算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保证了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有效性。
2.强化了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和遏制了腐败。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的收支都必须通过会计核算中心账户,在中心人员的公开监督下进行。一方面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得到增强,一些不合理、超标准的支出明显减少,许多单位在办理有关经济业务前,先向中心咨询其合理性、合法性,把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支出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通过中心人员的日常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中心的审核标准,认真审核每一笔支出。
3.会计集中核算的成功运行为部门预算和*采购改革的纵深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会计集中核算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和基础的资料,也促使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保证其支出的有序性、计划性;会计集中核算的运行为*采购的纵深发展提供了发展的空间,严格执行*采购规定是核算中心审核的重要依据,凡规定纳入*采购的物品或劳务,预算单位违规的,核算中心将予以拒付,凡部门预算中没有纳入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办理的,核算中心将不予报销。核算中心使*采购真正实现了采购权、物品使用权、资金拨付权三权分离。
4.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四、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相融合研究
会计集中核算制的运行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制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会计集中核算制要求取消单位原有的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实行单一账户制度,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运作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制的单一账户制度实施创造了条件。会计集中核算制已成为国库集中支付制的有效补充,会计集中核算制实行集中支付,统一办理资金结算和统一发放工资,实际上已拥有了一部分国库集中支付的功能。通过对单位预算的有效执行,使财政监督深入到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可以从根本上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成为国库集中支付制的有效补充。会计集中核算制要求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核算,这种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实现“收入直缴,支出直拨”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国库集中支付下。收入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不设立过渡性账户。支出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其目的是加强财政监督,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后者要求单位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单位的收入要求直接进入财政专户或专储。在“三权不变”的原则下,由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经过核算中心审核无误后。由核算中心统一办理各项收支业务。虽然目的是加强核算单位日常的财务管理,但因为集中核算所形成的会计核算职能的独立性仍然使财政监督得到了加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空前提高,促进作用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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