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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

科普小知识2022-09-08 21: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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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从“新 企业 所得税法”的政策背景出发,阐述了新税法的主要变化内容,探讨了新税法下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纳税筹划点和纳税途径。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下称新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至此,原来按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设并执行了20多年的所得税制实现了统一。在此背景下,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下进行纳税筹划的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纳税筹划的基本内涵

在市场机制相对完善的国家,纳税筹划是一种普遍的 经济 现象,而企业所得税作为仅次于增值税的大税种,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企业的纳税行为涉及企业和国家两个主体,如何使企业的纳税行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使企业和*双方都受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这就是纳税筹划所涉及的主要问题。纳税筹划(tax planning)又称为税收筹划、税务筹划、税收策划等,是指纳税人在国家现行税法及 法律 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对企业的筹资、投资等经营活动进行事先筹划,以期获得最小税负和最大节税利益的一种理财行为。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是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部分,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有利于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一)新税法的主要内容概述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五方面的统一,并规定了两方面的过渡政策。WWW.11665.CoM

1.五个统一

统一税法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统一并规范税收扣除范围和标准,统一并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统一规范税收征管要求。

2.两类优惠政策

一是对新税法公布之前已批准设立、享受企业所得税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给予过渡性照顾。二是对法律设置的 发展 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设立的,国家需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过渡性税收优惠。同时,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二)新税法的主要变化

1.重新界定了纳税人和纳税义务

新税法取消了现行内资税法中以“独立经济核算”为标准确定纳税人的规定,将纳税人的范围确定为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这与现行有关税法的规定是一致的。

2.统一简化了所得税税率

两税合并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名义税率均为33%,同时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企业分别实行27%、18%的二档照顾税率。新税法将税基税率确定为25%,这一比率在国际上属于适中偏低水平,有利于保持我国税制的竞争力。

3.进一步规范了税前扣除项目

(1)工资薪金及附加项目的税前扣除。即凡是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及职工 教育 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8.5%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企业实际发生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同时规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广告宣传费按销售收入的15%扣除,当年未扣除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3)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4)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新税法改变了原企业所得税“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形成了新的“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税收优惠格局。

(5)为了缓解新税法出台对部分特定区域有增加税负的影响,新税法还制定了相应的过渡政策措施。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点分析

(一)纳税人认定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以法人为单位纳税。即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设立的分公司可汇总纳税,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则要分别纳税。据此,目前存在亏损子公司的企业集团,可考虑通过工商变更,将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从而互相抵减,降低所得税税负。

(二)税率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未在

(二)利用税前扣除进行筹划

税前扣除主要是指成本、费用的扣除。新税法规定: 企业 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 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需要准确把握税法的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顺利实现成本费用的最大化扣除。同时,新税法规定以公司法人为基本纳税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不是独立纳税人。企业把设立在各地的子公司改变成分公司,使其失去独立纳税资格,就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做的好处是: 各分公司间的收入、成本费用可以相互弥补,实现均摊,因为有的公司长期亏损,有的公司缴纳了大量的企业所得税,整个企业集团税负居高不下。通过汇总纳税,使企业当期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大大增加,真正达到亏损不纳税、盈利少纳税的目的。

(三)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筹划

新税法统一实行25%的税率。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新政策扩大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同时,企业从事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和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企业可以利用这些产业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四)其他税收筹划策略

新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及其他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实行加计扣除;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减计收入;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等。企业可以调整自己的投资项目来实现节税的目的。

五、结语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种新形势下,企业应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有针对性地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使企业税负最小化,降低成本,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的 经济 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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