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夏梅
龚夏梅,女,汉族,1962年11月生,浙江宁波人,1985年6月入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经济师,黑龙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学毕业。现任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中文名:龚夏梅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浙江宁波
出生日期:1962年11月
职业:公务员
毕业院校:黑龙江大学
参加工作:1981年8月
1、人物履历
1979.09-1981.08 牡丹江师范学校中文专业学生
1981.08-1984.08 牡丹江市城建职工学校教师(其间:1982.09-1984.07牡丹江教育学院中文专业学习)
1984.08-1986.05 牡丹江市市政公司宣传科干事
1986.05-1988.12 牡丹江市城建局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8.12-1994.08 牡丹江市城建局人事*科副科长、科长
1994.08-1994.11 牡丹江市城建局党委组织部长
1994.11-1997.08 牡丹江市排水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1997.08-2000.08 牡丹江市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其间:1997.03-1999.12黑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2000.08-2011.01 黑龙江省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1.01-2011.09 鸡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1.09-2011.10 佳木斯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1.10-2015.03 佳木斯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15.03-2015.12 佳木斯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15.12-2016.04黑龙江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6.04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
2018.01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2、任免信息
2016年2月,拟任黑龙江省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16年12月,补选为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2017年1月,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确认龚夏梅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2017年5月3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龚夏梅为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
2018年1月30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龚夏梅为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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