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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科普小知识2022-09-09 15: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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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系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唯一的中医药“211”工程建设高校)申办,2005年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学院现有廊坊、黄骅两个校区,占地1300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现任院长郑守曾,学院秉承勤求博采、厚德济生校训,铸魂抓纲,2005年4月国家教育部批准,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实施本科层次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校名: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简称:北中医东院

学校代码:13899

创办时间:2005年4月

学校类型:综合

属性:独立学院

所属地区:中国河北廊坊

现任校长:郑守曾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校训:勤求博采、厚德济生

主要院系:中药营销、中药制药、中药药材、传统中医等

1、校园文化


奠基仪式

校训:勤求博采、厚德济生

“东方精神”:为中医药事业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的建设与发展,积极主动地发挥个人的才智和潜能。

“东方人格”:发扬“坦荡做人、勤俭办事、团队合作”的优良品格;切忌过高估计个人价值,定位不准确;切忌阻碍团队发展,嫉贤妒能。

“三感”教育:归宿感、成就感、成长感。

“三风”建设:学风、教风、校风建设。

“双禁、四无”:禁烟、禁酒;无人吸烟、无人酗酒、无人打架斗殴、无人夜不归宿。

“铸魂抓纲”:“魂”,指信仰与理想,信仰中国*及其领导下的*建设,以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事业为人生理想。“纲”,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院各项工作的中心,培养高素质中医药应用型人才。

“三个面向”: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中小城镇

“三个统一”:发展本科教育与发展中医药事业相统一;不以盈利为目的与积极建设东方校园相统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东方品牌与优化办学环境相统一。

2、学院领导

董事长、党委书记、执行院长:田宜春教授

院院长:郑守曾教授

党委副书记:张文贵教授

3、专业院系

院系设置
中医学院 针推骨伤学院 护理学院
管理学院 中药系
具体专业 专业大类 专业小类
医学检验技术(本科) 医学 临床医学和医学技术类
中药制药(本科) 工学 化工与制药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本科) 医学 药学
中药学(本科) 医学 药学
护理学(本科) 医学 护理学
针灸推拿学(本科) 医学 中医医学
中医学(本科) 医学 中医医学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 管理 公共管理类
市场营销(本科) 管理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本科) 管理 工商管理类

4、组织机构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2007年上级党委批准建立了*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安全工作部、党办、党校、政研室,拥有8个党总支、63个党支部。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成立了校董会、院委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

设立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就业实训处、财务处、招生办、武装部、安全工作处(原保卫处)、宿管处、后勤处、设备供应处等22个处室。

5、师资力量

截止2014年5月在校生13361人,教职工1158人,专职教师819人,教授、副教授占49%。根据学院定位,加强实践教学,除校内建有一栋实验楼外,校外教学实习基地124家(其中附属、教学、实习医院68家,实习基地53家,*研究院3家)。

6、教学思路


校门口

学院以立德树人办学理念,坚持党建、强化思政,创建独具特色校园文化及管理模式。学院已培养14229名本科毕业生,凭借德才兼备优势,赢得了社会好评。北京海、陆、空三军、武警及各大兵种总医院,京津冀各地三甲医院等数百家与中医药相关的大中型国企、外企竞相聘用学院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6%以上。

学院深化教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考研录取人数逐年攀升,2015年考研上线人数达366人。管理系焦赞同学以406高分成为我院考研“状元”。考研同学分别考取北京大学、中国中医科学研究院、中国药科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并且连年以40多名批量考入北京、天津中医药大学,以及美国、英国等国内外30多所知名高校研究生院,已有毕业生读硕后免试直升读博。

学院启动科研费用,确定省、院级科研项目15项,一项省级科研项目获得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学院出版《中医养生学》、《中医营养学》中英双语版教材、《二级Access与公共基础知识教程》等9部学术专著及教材,形成了全院教学、科研、培训三足鼎立的新局面。

7、学校荣誉


教学研讨会

学院曾多次被国家权威机构授予“全国最受欢迎独立学院”。

“学生.家长.社会满意高校”。

“中国教学质量十强独立学院”等荣誉称号。

学院办学成果及管理经验多次被《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中国青年报》和新华网等50多家*报刊及网站报道。

全国独立学院协会医学院校委员会。

中国民办教育家协会。

河北省老年协会副会长单位。

中民养老规划院理事单位。

中华中医药学会养生康复委员会会址。

8、录取规则


毕业典礼

1、学院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3、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

4、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学院没有加试要求。

5、学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政策均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