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系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唯一的中医药“211”工程建设高校)申办,2005年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学院现有廊坊、黄骅两个校区,占地1300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现任院长郑守曾,学院秉承勤求博采、厚德济生校训,铸魂抓纲,2005年4月国家教育部批准,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实施本科层次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校名: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简称:北中医东院
学校代码:13899
创办时间:2005年4月
学校类型:综合
属性:独立学院
所属地区:中国河北廊坊
现任校长:郑守曾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校训:勤求博采、厚德济生
主要院系:中药营销、中药制药、中药药材、传统中医等
1、校园文化
奠基仪式
校训:勤求博采、厚德济生
“东方精神”:为中医药事业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的建设与发展,积极主动地发挥个人的才智和潜能。
“东方人格”:发扬“坦荡做人、勤俭办事、团队合作”的优良品格;切忌过高估计个人价值,定位不准确;切忌阻碍团队发展,嫉贤妒能。
“三感”教育:归宿感、成就感、成长感。
“三风”建设:学风、教风、校风建设。
“双禁、四无”:禁烟、禁酒;无人吸烟、无人酗酒、无人打架斗殴、无人夜不归宿。
“铸魂抓纲”:“魂”,指信仰与理想,信仰中国*及其领导下的*建设,以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事业为人生理想。“纲”,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院各项工作的中心,培养高素质中医药应用型人才。
“三个面向”: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中小城镇
“三个统一”:发展本科教育与发展中医药事业相统一;不以盈利为目的与积极建设东方校园相统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东方品牌与优化办学环境相统一。
2、学院领导
董事长、党委书记、执行院长:田宜春教授
院院长:郑守曾教授
党委副书记:张文贵教授
3、专业院系
院系设置 | |||
中医学院 | 针推骨伤学院 | 护理学院 | |
管理学院 | 中药系 |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医学检验技术(本科) | 医学 | 临床医学和医学技术类 |
中药制药(本科)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 |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本科) | 医学 | 药学 |
中药学(本科) | 医学 | 药学 |
护理学(本科) | 医学 | 护理学 |
针灸推拿学(本科) | 医学 | 中医医学 |
中医学(本科) | 医学 | 中医医学 |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 | 管理 | 公共管理类 |
市场营销(本科) | 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本科) | 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4、组织机构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2007年上级党委批准建立了*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安全工作部、党办、党校、政研室,拥有8个党总支、63个党支部。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成立了校董会、院委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
设立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就业实训处、财务处、招生办、武装部、安全工作处(原保卫处)、宿管处、后勤处、设备供应处等22个处室。
5、师资力量
截止2014年5月在校生13361人,教职工1158人,专职教师819人,教授、副教授占49%。根据学院定位,加强实践教学,除校内建有一栋实验楼外,校外教学实习基地124家(其中附属、教学、实习医院68家,实习基地53家,*研究院3家)。
6、教学思路
校门口
学院以立德树人办学理念,坚持党建、强化思政,创建独具特色校园文化及管理模式。学院已培养14229名本科毕业生,凭借德才兼备优势,赢得了社会好评。北京海、陆、空三军、武警及各大兵种总医院,京津冀各地三甲医院等数百家与中医药相关的大中型国企、外企竞相聘用学院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6%以上。
学院深化教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考研录取人数逐年攀升,2015年考研上线人数达366人。管理系焦赞同学以406高分成为我院考研“状元”。考研同学分别考取北京大学、中国中医科学研究院、中国药科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并且连年以40多名批量考入北京、天津中医药大学,以及美国、英国等国内外30多所知名高校研究生院,已有毕业生读硕后免试直升读博。
学院启动科研费用,确定省、院级科研项目15项,一项省级科研项目获得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学院出版《中医养生学》、《中医营养学》中英双语版教材、《二级Access与公共基础知识教程》等9部学术专著及教材,形成了全院教学、科研、培训三足鼎立的新局面。
7、学校荣誉
教学研讨会
学院曾多次被国家权威机构授予“全国最受欢迎独立学院”。
“学生.家长.社会满意高校”。
“中国教学质量十强独立学院”等荣誉称号。
学院办学成果及管理经验多次被《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中国青年报》和新华网等50多家*报刊及网站报道。
全国独立学院协会医学院校委员会。
中国民办教育家协会。
河北省老年协会副会长单位。
中民养老规划院理事单位。
中华中医药学会养生康复委员会会址。
8、录取规则
毕业典礼
1、学院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3、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
4、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学院没有加试要求。
5、学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政策均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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