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某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共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中文名:共同共有
实质:共同享有所有权
相关概念:共有;按份共有
1、共同共有的定义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某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
利、共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2、共同共有的特征
(1)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地、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没有份额的区分。各自
的份额只有在分割时才能确定。
(2)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没有权利大小或
义务多少的区分。
(3)财产共同共有关系随着共有人的共同关系的存在而产生,并随着共同共有关
系的解除而消灭。
3、共同共有的类型
我国民法中,共同共有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夫妻共同共有。
(2)家庭共同共有。
(3)继承人共同共有。
4、共同共有的性质
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根据共同关系,部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对共有财产的权利。其法律特征如下:
第一,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但该条规定的“约定”,主要是指《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共同共有
第二,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
第三,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
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就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
5、共同共有人的权利
1.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权。
2.对共有财产的收益,不是按比例分配,而是共同享用。
3.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共同共有
4.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5.根据法律规定或依据共有人之间的协议,可以由某个共有人代表或代理全体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
6.无权代表或代理的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如果其他共有人明知而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6、共同共有人的义务
1.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承担义务。
2.因对共有财产进行维护、保管、改良等所支付的费用由各共有人平均分担。
共同共有
3.各共有人因经营共同事业对外发生债务或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全体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4.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依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补偿。”
7、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
《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根据共同关系,部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对共有财产的权利。其法律特征如下:
第一,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但该条规定的“约定”,主要是指《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
第三,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
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就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
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共有财产;2、家庭共有财产;3、共同继承的遗产;4、其他共有财产。
关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请求权
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分割共同共有财产,《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财产的,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原则上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只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对共同共有财产,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
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1、共有总是基于某种共同关系而产生。其可以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夫妻共有财产,法律规定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只要夫妻之间没有明确的约定,法律就推定为共同共有。其也可以根据合同法律关系,例如合伙的财产,合伙期间产生的收益是合伙人共同共有的财产。
2、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不能划分出自己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结束的时候,在对共有物进行分割的时候,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应当得到的份额。
3、共同共有的权利的行使不分份额、完全平等,即所有共有人对整个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共有物的处分特别是重大处分,必须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4、共同共有人对外要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附:1、物权法第103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对“共有的基础丧失”的理解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共同共有的基础指的是共有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如夫妻关系,家庭成员关系。基础丧失,是指共有人之间应该有的与之相应的关系没有了,但法律上的共有关系还存在。另一种观点认为,“共有的基础丧失”是指共同共有解体了,共同共有关系消灭了,如夫妻离婚,遗产分割。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因为这一观点符合共同共有消灭的理论。共同共有关系基于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的消灭而终止。产生共同共有关系的事实基础是共同关系,共同关系消灭,存在共同共有关系的事实基础已经不存在,共同共有关系当然就不会再继续存在了,共同共有关系必然消灭。因此,“共有的基础丧失”是指导致共同共有关系消灭的基础共同法律关系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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