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季则
罗季则,原名罗益增,1891年出生,湖南省湘乡县人。其父母早亡,遗有颇多田产,幼时由哥、嫂扶养。因哥嫂不贤,少年生活多受虐待,后只得早婚分家另过。
1、基本信息
中文名 | 罗季则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出生日期 | 1891年 |
民族 | 汉 | 逝世日期 | 1966年11月 |
2、早年经历
罗季则(1891-1966),名益增,字春骊,西阳乡白鹭湾人。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在长沙求学时,经禹之谟介绍加入同盟会。翌年,东渡日本,读完大学预科回国。宣统三年,武昌起义成功后,同盟会在长沙筹集经费,罗将当年田租谷700余石全部捐献。民国3年(1914),任陶龛学校校长,迁址于其住宅抚余山庄,添办高小班。5年,复就读日本,攻政治经济专科。因反对袁世凯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被日本当局逮捕,经中国留日学生会营救出狱。8年秋,罗赴法勤工俭学,入巴黎大学法学院攻读研究生。民国10年归国。将自家占地80多亩的住宅,半捐半兑为陶龛校舍。陶龛学校赠他“廉义可风”匾额。
1906年,罗季则考入长沙明德中学。时为晚清时期,革命风潮盛起。明德学校常有黄兴等革命党人来宣传新思想,革命氛围很浓。求学期间,罗与同乡禹之谟相交甚好,由其介绍加入同盟会,多次参加*运动,并在禹的带领下,冒险与学友们一道将陈天华的遗体强行安葬在清*定为禁地的岳麓山。
1919年秋,罗季则赴法国勤工俭学,入巴黎大学法学院攻读研究生,其间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学说和苏联革命方面书籍。后因留法学生生活困难,其作为代表回国,呼吁*关心学生,进行经济救济。回国后,罗将自家占地80余亩的住宅,半捐半兑给陶龛学校作为校舍,学校后来赠予他“廉义可风”匾额。
1923年,罗在长沙、上海等地从事翻译工作,并任教于湖南省立政法学堂。1926年北伐战争时期,罗由郭沫若介绍加入革命军总政治部担任宣传工作。同年冬罗在武昌加入*,追随邓演达,积极宣传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1927年,长沙发生马日事变,罗的学生*员陈一诚,被*悬赏缉拿,逃至汉口,罗季则亲自接陈至寓所,并赠送路费,助陈脱险。
民国12-15年(1923-1926),罗在长沙、上海等地从事翻译工作,并曾任教于湖南省立政法学堂。北伐战争时期,任武汉《国民日报》,积极宣传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并参加邓演达组织的国民革命委员会。邓被刺后,罗与该会主要成员章伯钧等过从甚密,曾在经济上予以助。
3、立身国家
1930年,邓演达在上海创办中国*临时行动委员会(农工党前身),罗季则秘密加入该组织。邓被刺后,罗与该会主要成员章伯钧等过从甚密,曾在经济上予以资助。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罗在汉口、上海与人创办《救国日报》和《孤军》杂志,撰写文章,宣传抗日。诗人易君左在《救国十子歌》一诗中赞叹罗:“季则清癯貌欲仙,悲歌慷慨万人前。饮至一担亦怡然,呼号奔走难安眠。”
民国32年(1943),罗任*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时,乡人陈明因参加革命活动被捕,由县解押省监,罗积极参与营救。35年,罗任南京大学先修班班主任,当局要他出面镇压*,他愤而解职回乡。36年,罗以个人名义参加竞选国大代表,上报名单,被蒋介石划掉,罗当即登报声明脱离*,揭露了*炮制“国大”丑剧的黑幕。
1949年,罗参加程潜、陈明仁发起的湖南和平起义。1951年,被任命为省军政委员会参事。1955年后,连续被特邀为长沙市第一、二、三届政协委员。
1966年11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