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46年,座落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黄河路与黑龙江路围合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6个县、市、区基层法院,36个人民法庭。
名称: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黄河路与黑龙江路围合处
邮编:161000
电话:0452-2576255
成立时间:1946年
1、简介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46年,座落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黑龙江路与黄河路围合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6个县、市、区基层法院,36个人民法庭。内设20个部门为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立案庭、两个刑事审判庭、四个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两个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技术室、研究室、法警支队、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另外设黑龙江省法官学院齐齐哈尔分院。
2、机构职能
1、办公室及其职能: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办理院党组会、院长办公室、院务会等会议事务;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会议管理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讲话、编发工作简报、情况反映、法院信息;办理由办公室批转、批复的有关文件,审核以市法院名义制发的文件;负责院党组文件处理和党政文件、电报、传真、信件、资料的收发、传阅、管理工作;负责 法院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使用及全市法院系统的密码管理的保密指导工作;负责法院档案管理并对下档案工作指导;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及其提案、来信的督办;对上级领导、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及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检查、调查;负责法院史志工作。负责车队及机关事务管理。
2、政治部及其职能:负责院内机构人员考录、调配、任免、工资福利和年度考核、奖励工作;负责法院*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机构、编制、人事信息统计、法官等级、司法警察警衔评定、法职任免呈报工作;按*管理权限协助地方党委搞好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市法院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评、检查、进行评先创优及表及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法院法制宣传、新闻报道工作,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法院队伍建设经验;研究并提出提高法院队伍素质的意见,指导全市*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负责组织选送人员到法官学院的其他院校培训学习。
内设*科、宣传科、教育科、离退休*工作科四个科级机构
3、研究室及其职能:负责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组织和协调工作;对全市法院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负责组织协调对全市法院系统审判工作的执法检查工作;参与起草有关重要文件、报告、讲话;研究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和地方法规的意见;对下级法院和有关部门在适用法律方面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并答复;编发《鹤城审判》;负责司法统计工作;指导下级法院地的调查研究及其他相关工作。
4、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及其职能:负责专项物资装备的计划、购置、管理及发放;负责人民法庭、审判法庭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法院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和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市法院系统财务工作进行审计;负责制定全市法院财务管理、装备管理、诉讼费管理和基本建设的有关办法;负责全市法院系统通信技术和办公自动化管理及人员培训;负责院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办公环境管理、办公服务、职工福利、总值班、传达和收发等项工作;负责事务性接待工作;负责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和执行公务活动;负责院机关车辆的管理与使用;负责办公楼的管理、维护及院机关基本建设工作。
5、技术室及其职能:受理承办全市诉讼案件中本院、下级法院委托及诉讼参与人申请的对尸检、活体、伤残、文字等进行司法鉴定;受理案件中涉及房产、汽车等价格、质量等专门性问题的对外委托,进行检验、评定、鉴定,以查明确定案件事实情况,为审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6、法警支队及其职能:负责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人员及警衔管理、搞好警衔评定呈报基础性工作;押解、提押、看管人犯和罪犯;传唤或通知诉讼参与人出庭参与诉讼;维护法庭秩序,警卫法院、法庭安全,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组织、指挥、执行死刑。
7、执行局及其职能:负责执行本院一审民事、经济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仲裁裁决及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对全市执行工作进行部署、检查、监督、指导;部署、执行外地委托执行案件,对基层院执行案件回复、复议、提级、指定执行;协调基层院之间与政法部门之间执行争议案件;对全市执行工作开展调研,搞好法制宣传、司法统计、情况综合,总结推广经验,对执行人员管理培训,管理业务经费,对执行装备统一配备,调整使用。
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办公室,级格与市法院现行审判业务庭的级格相同。
8、刑事审判第一庭及其职能:审判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公诉案件;承办基层一审相应案件的上诉、抗诉二审案件;承办相应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9、刑事审判第二庭及其职能:审判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贪污贿赂等犯罪中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公诉案件;承办基层法院一审相应案件的上诉、抗诉二审案件。
10、审判监督第一庭及其职能:负责刑事案件再审及减刑、假释案件。
11、审判监督二庭及其职能:负责民商和行政案件再审。
12、行政审判庭及其职能:审判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审查处理不服基层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申诉案件;审查本院管辖的非诉行政申请地案件;审判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行政案件;审判下级法院行政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依法办理由本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办理赔偿委员会日常事务,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和办理赔偿案件工作。
13、民事审判第一庭及其职能:审判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民事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包括房屋买卖、租赁、预售、按揭、开发合同纠纷案件、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及其它不动产案件包括山林、水利、草原、滩涂、铁路、机场、公路、桥梁、港口中、堤坝等不动产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以房地产及其它不动产为抵押的合同,其性质以主合同性质确定;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
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14、民事审判第二庭及其职能:
审判第二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审判第二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纠纷等案件;审理和指导全市破产案件。
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审理基层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相关的审判工作。
15、民事审判第三庭及其职能:
审判第一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审判第一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等案件;审判第一、二审箸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以及科技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
审判第一、二审法院人之间、法人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和侵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第一、二审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等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第一、二审信用证案件。
审查处理不服基层法院生效裁判申请再审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案件;办理相关申请复议案件;审判基层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16、立案庭及其职能:
受理刑事、民事、行政第一、二审案件、执行案件、申诉、复查、抗诉案件的立案,按规定收取诉讼等费用;负责案件送达,办理诉前保全,申诉听证;审理不服一审管辖权裁定的上诉案件、裁定不予受理的上诉案件、驳回起诉案件;对本院审理案件进行审判流程管理,负责案件排期开庭,庭前交换证据,案件审限跟踪,案件结案归档;处理上级法院调卷;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立案工作;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纪检监察室及其职能: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
机关党委及其职能: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市法院机关党群工作。
黑龙江省法官学院齐齐哈尔分院及其职能:负责全市法院及省院委托的初任法官任职资格培训;对三、四、五级法官续职资格培训。为系统内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学历教育的助学单位。
3、审判委员会成员
郝伟夫院长、审委会委员
郑颖辉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徐江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巴鑫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谢连启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张玉荣审委会委员
吴超轶审委会委员
杨兴义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袁爱民专职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
刘立军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高君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张晓明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张文学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单克杰立案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于春杰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敖丽静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邢桂荣立案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
谷宏峰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
孙世明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委会委员、二级法官
赵晓东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二级法官
段志辉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委会委员、四级法官
李玉国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赵文峰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王强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李洪斌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4、所获荣誉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获得*、省级、市级等多项荣誉。2006年,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政治部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理论研讨会论文组织奖;2007年,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民三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先进中级人民法院、全省审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主要工作考评先进单位;2012年,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民三庭、民四庭联合党支部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014年,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先进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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