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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科普小知识2022-09-17 19: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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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85年,办公楼总面积6254平方米,建于1989年。

名称: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佳木斯市保卫路330号

邮编:154002

电话:0454-8620500

成立时间:1985年1月1日

1、简介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人员165名。其中:法官110人,平均年龄4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87%;其他工作人员45人,平均年龄3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73%;事业编制10人,平均年龄29岁,本科以上学历占0.3%。年均办案13000余件。

2、机构设置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与信访办公室合署办公)、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与赔偿委员会合署办公)、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司法警察支队、技术室(司法鉴定中心)、办公室、政治部(设*科、宣传科、综合科)、司法行政与财务装备管理科、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研究室(与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3、领导介绍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保中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岳利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万军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关震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克贵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雪峰

市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组组长——熊丽艳

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志伟

4、法院建设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本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审判工作有新发展。组织开展庭审、合议、裁判文书、案件质量“四评查”活动,加强流程管理和质效评估通报,推动审判质量提升。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绑架等刑事犯罪,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执行《减刑假释工作实施方法》,采取裁前公示、重大案件听证审理等措施,增强减刑假释案件工作透明度。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少年审判方针,推行缓刑犯家长监管责任制度,引入心理评估干预机制,开展未成年缓刑犯社区矫正工作,对少年犯依法适用缓刑,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发挥民事审判疏导和化解功能,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6%,力求案结事了人和。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41.2%,有效促进了官民和谐。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涉农合机构、涉劳动报酬、涉*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执结标的额6.6亿元,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二是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果。积极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开展岗位练兵,通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书记员技能竞赛、专业知识考试等活动,促进法官能力提升。加强教育培训,对全市法院247名干警进行两大诉讼法专题培训,组织全市法院171人参加上级培训。加强文化建设,通过讲法制课、开座谈会、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送法进军营、进校园”活动,省双拥办予以转发。严格落实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和调研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抓机关风纪,成立审务督查室,不定期抽查并通报,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三是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成效。中院各业务部门积极开展对下业务指导,规范同类案件裁判尺度。各基层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不断进行装备更新,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全面加强警务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业务技能和执法能力,保证了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5、所获荣誉

曾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中级法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2006年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集体”、被省法院评为“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集体”、被佳木斯市*评为“2004—2005年度模范单位标兵”、被佳木斯市委政法委评为“2005年度全市改善法制环境工作先进单位”、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党组织标兵”、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创建“学习型、堡垒型、服务型”机关先进集体、被佳木斯市委评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被省法院授予“全省优秀中级法院”、被省法院授予“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集体”、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2006—2007年度密码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政法委授予2006年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集体、被省精神文明办重新命名为“全省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市中院被市委市*授予“平安单位”称号;2009年被黑龙江省*厅、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评为“全省打击刑事犯罪‘秋风行动’先进集体、被省法院评为“2009年度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优秀中级法院”、被市委、市*评为“2008年度绩效考评优秀领导班子”、被市委、市*评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评为“2009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省法院评为“2009年度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优秀中级法院”、被省法院授予“2010年度全省审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市委、市*评为“2009年市直单位优秀领导班子”、被市委、市*评为“2009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