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沈阳特别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11月20日。随着国家行政区划的调整,1949年5月1日沈阳特别市改为沈阳市,法院也随之改称为沈阳市人民法院。1955年3月1日,我国实行“四级”“二审”制度,沈阳市人民法院改称为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名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邮编:110013
电话:024-22763560
成立时间:1948-11-20
1、简介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机构设置
沈阳市法院职能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政治部(下设人事处、宣传处、教育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执行四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法警支队,技术处,计财装备处。设监察处、机关党委、老*处3个内设机构。设辽宁法官培训学院沈阳分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
3、法院建设
沈阳市法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近三年两级法院年均收案14.5万件,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沈阳的建设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制定实施《加强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的若干意见》,让群众在诉讼中更加便利、更加经济、更有尊严。不断深化法院改革,建立了审判委员会委员办案制度,强化合议庭审判权责,规范执行权运行机制,提高了审判工作质效。积极推进审务公开、流程公开、文书公开,积极利用互联网、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发布庭审信息,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严格按照“五个过硬”标准,贯彻“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推进司法队伍的能力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打造了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过硬司法队伍。
4、所获荣誉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近10年来,沈阳法院集体共荣获32次最高院单项奖励,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1次,28名个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审判工作、政治工作等领域的先进个人。先后涌现出朱晓光等“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荣获“全国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全国表彰。
5、领导介绍
周维远,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辽宁大连人,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孙建军,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辽宁台安人,大学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淑华,女,汉族,1965年8月出生,吉林集安人,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博士。1989年8月参加工作。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聂雪松,女,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吉林海龙人,大学学历。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孔岩,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山东梁山人,大学学历、法学硕士。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曲阿翔,女,汉族,1961年4月出生,辽宁岫岩人,大学学历、法学硕士。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张延丹,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辽宁丹东人,大学学历、法学硕士。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杨丽,女,汉族,1963年11月出生,辽宁盖州人,大学学历。1986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晓光,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辽宁沈阳人,大学学历、法学硕士。1986年9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白云良,男,满族,1967年9月出生,辽宁宽甸人,大学学历、法学硕士。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9月加入中国*。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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