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PET实验室校友会章程(草案)

科普小知识2022-09-21 12:37:37
...

亲爱的校友您好,欢迎参加本次答题!

PET实验室校友会章程是校友会理事会经多次讨论初定的方案,将有利于校友会未来管理及注册。

请您仔细阅读每章内容,选项是非常简单的,只需选“赞成”或“不赞成”即可(填空非必要,如您有特殊想法或要求可在空中填写)——分分钟就可以贡献出您宝贵的力量,我们会根据大家所提的意见建议对章程进行合理修改,请我们一起为校友会制度的完善做出努力。小编在这里先谢谢大家的合作咯~~嘎嘎~~^_^

Q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PET实验室校友会。第二条本会为PET实验室校友自愿联合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加强校友之间、校友和实验室之间的联系,发扬实验室的精神——“激情、梦想、勇气、责任”,发挥校友会组织力量服务社会,促进实验室的持续发展。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会办公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东11楼501室,邮编:430070。

赞成

不赞成

Q2:第二章主要工作第五条本会的主要工作:(一)为加强PET实验室校友之间的凝聚力而服务,拟定校友会工作计划,维护校友会的日常运转;(二)建立并维护校友交流平台,加强校友间、校友和PET实验室的联系和情况交流;(三)宣传PET实验室的发展和取得的成就,促进校友为PET实验室的发展作贡献;(四)接受校友、企业赞助、社会团体等各项捐赠,筹集和管理校友活动基金;(五)积极整合实验室及校友资源,搭建校友沟通、合作、研讨平台,联通校友人脉网络,组织校友座谈会、茶话会、早餐会等多种交流活动,建立并发展校友公共关系;(六)支持在职、创业校友的事业发展,支持校友依法从事业余教育、科技开发、信息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

赞成

不赞成

Q3: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第七条凡PET实验室的全体在读学生,均为本会会员。毕业后若未经本人提出退会申请,则保持会员资格。第八条对PET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非本会会员,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名誉会员资格。第九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一)已毕业会员具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三)需要本会帮助解决问题时,有权向本会提出申请,如校友会资助;(四)批评、监督本会工作,向本会提出建议;(五)积极支持校友会基金建设,协助本会筹集校友基金。第十条对于失联校友,校友会有义务通过各种积极方式寻找,连续18个月仍无法联络到的校友,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一条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损害本会声誉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赞成

不赞成

Q4: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二条本会运行机构由一名会长,四名理事和一名秘书长组成。其中会长和理事组成理事会,引导校友会的发展方向。秘书长负责校友会的日常事务。

赞成

不赞成

Q5:第十三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校友基金十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代表参与为有效,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会员可以通过网络如邮件等方式参与,暂时失联会员默认为同意,决议须经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五条理事会成员及秘书长的产生与罢免:(一)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秘书长由发起人推荐,共同协商确定;(二)任期终止,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换负责人时,由会员*推选产生;(三)罢免理事会成员、秘书长应由会员*投票。

赞成

不赞成

Q6:第十六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制定、修改章程;(三)组织选举、罢免会长、理事、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四)决定重大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五)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七)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八)决定校友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九)解释本会章程;(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七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会长、理事、秘书长任期不超过两届(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十九条本会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后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协议等。第二十一条本会秘书长为本会主要工作执行者,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三)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赞成

不赞成

Q7: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二条校友基金的建立、管理和使用均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基金来源、基金管理细则参照校友会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五条本会严格按国家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经费,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账目。第二十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自觉进行财务审计。

赞成

不赞成

Q8: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二十七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二十八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1/2会员投票通过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二十九条本会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终止决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三十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广大会员的监督下,于终止60天内消耗完毕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2014年月日PET实验室校友会会员表决通过。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PET实验室校友会理事会。

赞成

不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