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墙
金银墙,男,朝鲜族,1965年1月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入党,吉林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现任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1、人物履历
1983.09—1987.07,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7.07—1987.10,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处待分配
1987.10—1989.05,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其间:1987.10—1989.05挂职任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89.05—1991.0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处书记员
1991.03—1993.0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副科级助检员
1993.03—1995.09,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正科级助检员
1995.09—1995.12,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副处级检察员
1995.12—1998.11,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级检察员(其间:1996.07—1998.01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8.11—2001.0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2001.03—2004.11,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处处长
2004.11—2009.02,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2009.02—2011.01,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
2011.01—2011.03,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2011.03—2016.04,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6.04—2017.12,齐齐哈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7.12—2018.02,齐齐哈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2018.02—2018.03,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18.03—,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任免信息
2018年3月22日,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金银墙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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