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浦铁路
津浦铁路(Tientsin-PukowRailway),始建于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于1912年(民国元年)全线筑成通车,是中国南北的要冲,一条重要的南北干线。是中国向英德两国贷款修建的铁路,全长1009公里,仅用4年多时间就修建完成,其修建速度之快为清代铁路之最。北起天津总站(今天津北站),南至南京浦口火车站,全长1009.48公里,后因故延至天津东站,正线全长为1013.830公里,设站85个。1968年南京长江大桥建成使用,南京成为连接京沪的中间站,津浦铁路也延伸更名为京沪铁路。
中文名:津浦铁路
外文名:Tientsin-PukowRailway
建造时间: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
起点:天津
终点:南京浦口
全长:1013.830公里
1、建设背景
津浦铁路
2、历史沿革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1月,江苏补用道容闳曾向总理衙门请示筹办津镇铁路,因为张之洞、盛宣怀等人反对而搁置下来。同年9月10日,英国驻华公使与德国驻华公使分别致函总理衙门,要求按卢汉铁路同样条件承办津镇铁路。
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1月,清*派总理衙门大臣许景澄为津镇铁路督办。5月18日,许景澄与英商汇丰银行、德商德华银行草签了《津镇铁路借款合同》,借款740万英镑,九折实付,年息5厘,期限50年,合同规定北段由德商承办,南段由英商承办。后因义和团运动爆发,合同被搁置。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德国代理驻华大使照会清*,要求议定正式合同。清*改派袁世凯督办津镇铁路。袁世凯委派唐绍仪、张翼等人与英国中英公司及德国德华银行代表进行谈判。清*与英、德关于津镇铁路借款的谈判遭到直隶、山东,江苏三省京官、地方绅商及留日学生的反对,认为“津镇一路,北接畿甸,南贯江淮,扼江海之咽喉,握三省之命脉”,地理位置和战略意义十分重要,要求将津镇铁路收回自办,事情再次搁置。
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3月,清廷加派张之洞会同办理津镇铁路。张、袁几经协商,认为废约自办必不可行,只有借款自办,才是切实可行的办法。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1月13日,外务部右侍郎梁敦彦与德华银行、华中铁路有限公司(1904年由中英银公司和福公司合并而成的公司)签订了《天津浦口铁路借款合同》。其主要内容有:将津镇铁路改为津浦铁路,借款500万英镑,年息5厘,期限30年,第一期300万英镑九三折实付,第二期200万英镑九四.五折实付,以直隶、山东、江苏三省厘金380万两作担保;铁路建造及管理权归中国国家办理,中国国家选用公司认可之德国、英国总工程师各一人,两总工程师须听命于总办或其代办,所造铁路仍分南北两段。津浦铁路的建造,以山东峄县为界,分南北两段进行,分设南北两个总局,1908年8月、1909年1月相继在天津、浦口举行开工典礼。
1911年(清宣统三年)9月南北分段通车。1912年,长达1255米的黄河铁路大桥建成,全线竣工通车。津浦铁路全长1009.5公里,另有临城至枣庄、兖州至济宁、良王庄至陈唐庄、泺口至黄台桥四条支线,共96.5公里。津浦铁路债券共发行500万英镑,债券票面分为20英镑、100英镑两种。20英镑券共6万张,100英镑券共38000张。20英镑券6万张及100英镑券的1号至19500号由德华银行盖章签发,100英镑券的19501号至38000号由英商华中铁路有限公司章盖签发。债券加盖中国驻德国出使大臣及驻英国出使大臣关防及签押。
津浦铁路全长1009公里。北段自京奉铁路天津总站以南两路接轨处起,至山东韩庄,长626公里;南段自韩庄至南京浦口的浦口火车站,长383公里。两段分别于1908年7月和1909年1月开工,1911年9月接轨。
3、修建过程
津浦铁路
津浦铁路的修建经历了一波三折。清光绪六年(1880),曾任*巡抚、直隶提督的刘铭传上书清廷,建议“议借洋债”,修建由北京经山东到江苏清江的铁路。尔后,军机大臣左宗棠、总理衙门大臣曾纪泽也提过类似的建议,但由于顽固派的反对,均未获批准。中日甲午战争后,遭受战败之苦的清廷宣称要力行以修铁路、开矿山等为主要内容的实政,“图自强而再弭隐患”。在此情况下,江苏补用道容闳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提出“借力于美(国)修建中国铁路”的主张,建议修建由天津经山东德州至江苏镇江府的铁路,“以为便于兴利之旨”。
总理衙门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正月将其建议及所附22条办路章程一并奏报,随即得到清廷批准。但由于津镇铁路与正在进行借款谈判的卢(沟桥)汉(口)铁路走向大致相同,利益发生冲突。德国公使也以山东是德国的*范围为由,*铁路经过山东。迫于内外压力,总理衙门责令容闳将津镇铁路走向改为“绕山东过黄河经河南以达安徽”,并要求在6个月内招齐股金,而且只能招中国资本,不准外资入股。面对上述难题,容闳无法破解,只好作罢。
光绪二十四年(1898)八月,英国*借口沙俄侵犯了其在长江流域的利益,要清廷给予补偿,提出津镇等五条铁路贷款权的要求,并威胁如不接受,“即视为蓄意对英国的敌视行为”。德国得知此消息后,也提出修建津镇铁路的要求。后两国背着中国进行秘商,划定津镇铁路的各自*范围,所需资金由英德双方联合征集;铁路建成后,由英德双方联合经营。当年9月10日,英德两国驻华使节同时向总理衙门提出要求,准许英国汇丰银行和德国德华银行共同承办津镇铁路。
几经周折,光绪二十五年四月九日(1899年5月18日),津镇铁路督办大臣许景澄、帮办大臣张翼与汇丰、德华两银行签订了《津镇铁路借款草合同》。草合同签订后,爆发了义和团运动,借款事被搁置。义和团运动结束后,光绪二十八年(1902)八月、光绪二十九年(1903)五月,英德两国两次照会总理衙门,要求迅速商订正式借款合同。但由于德华银行横生枝节,要求增建德州至正定、兖州至开封的两条支线,超出草合同范围,中方不允,致使商订正式借款合同事宜停滞。
光绪三十一年(1905),收回利权运动和商办铁路运动蓬勃发展。朝廷中的有识之士对列强在华*日炽深感忧虑,认为如果津镇铁路再落入英德手中,则“直隶、江苏、山东永为英德*范围。平时则妨我主权、事事牵制,有事则南北隔绝、声势不通,中原全局,关系甚钜”,纷纷上书清廷,要求废除津镇铁路借款合同,由直隶、山东、江苏三省绅商集资自建。于是,清廷特命张之洞、袁世凯“妥商办理”津镇铁路事宜。英德两国在此形势下,从其长远利益着想,稍做让步,于是清廷正式批准向英德借款修建此路。
双方于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十日(1908年1月13日),签定了正式借款合同。在签定正式借款合同时,因沪宁铁路即将建成通车,为便于将来两路联运并接受河北、山东、安徽、江苏等省建议,将津镇铁路由徐州西南行,改经安徽省宿县、蚌埠、滁县,终点站为浦口。因此,津镇铁路改称为津浦铁路,借款合同亦为《津浦铁路借款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借款总额500万英镑,其中德国借款300万英镑,占63%;英国借款为200万英镑,占37%;借款年利5厘,借款期限30年。施工期间须选用两国银行认可的英德两国的总工程师各一人。通车后,在借款期内,总工程师须用欧洲人。施工期内,凡须购外国设备、材料等均由贷款银行代办,并按价收取5%的佣金。另外,还须由借款中提取20万英镑,作为对银行的酬金。借款合同中还规定,以后建造支线如需用外国资本,须先与两国银行商办。
宣统二年八月二十五日(1910年9月28日)按原借款条件,续借480万英镑。1912年,再借90万英镑,华中铁路公司垫款30万英镑。总计借款为920英镑,平均每公里造价9万元。在修建干线的同时,先后建成良王庄至陈塘庄、临城至枣庄、泺口至黄台桥、兖州至济宁四条支线,共长96.54公里。
4、修造之快
津浦铁路
英德两大资本主义国家贷款给中国修铁路,当然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利益,不仅要掠夺中国的资源,还要在西方列强瓜分中国的过程中取得最大的好处。英德两国派出的总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听命于中国的督办大臣,他们以严谨和敬业的态度,带来了当时最先进的铁路建造技术和管理制度。
津浦铁路全线通车之时,津沪客货轮已经开通几十年,大批煤炭仍由天津从海上南运,所以津浦铁路北段货运长期清淡,只有南段较为繁忙。
虽然此时运行在津浦铁路上的列车沉重而缓慢,但毕竟它们是在开向未来,开向新的时代。
5、后期发展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津浦铁路已不能满足运量增长的需要。1957年5月由铁道部第三设计院承担德州至茅村段的设计,概算为12701.3万元。因“*”形势所迫,双线提前于1958年7月施工,三院中止了初步设计,1958年在“全党全民大办铁路”的号召下,地方*大力支援铁路建设,山东省成立了津浦复线修建指挥部,济南铁路局先后调集了8个工程队及民工20万人,自德州站外238公里处至蚌埠站外832公里处全面开工。
1958年7月25日开工,重点是德州至徐州间的于官屯至晏城(今齐河县*驻地)、北集坡至吴村、薛城至韩庄三个区段共147公里,是当时运输最紧张地段。至1960年,完成土石方1700万立方米,正线铺轨392公里,建桥涵503座。其中大桥13座。1940年,随着石德铁路开通,德州交通地位更加突出。
1969年南京长江大桥建成使用,南京成为连接北京和上海两大城市的中间站。津浦铁路也延伸更名为京沪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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