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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

科普小知识2022-09-23 2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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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是云南省最大的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高等医学院校,80多年来,培养的8万名高级医学人才扎根边疆,服务基层,为云南医药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及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做出了卓越贡献。

中文名称:昆明医科大学

创办时间:1933年

所属地区:云南省

学校类型:医药类

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类别:公立大学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邮编:650500

校训:崇德、精业、团结、奉献

1、历史沿革


昆明医科大学

学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东陆大学医学专修科,1956年独立建院。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被列为省属重点院校,1996年获准具有开展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资格,1998年获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00年和2003年分别成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试点单位,2006年批准为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单位。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9年获公共卫生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医学副教授职称评审权和留学生招生权。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昆明医科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14年获准设立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办学条件


昆明医科大学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1612人,其中,专任教师102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792人,具有博士学位29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95人,其中正高154人。

硬件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1630.5亩,校舍建筑面积55.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891.15万元,纸质图书146.29万册。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是全国文献资源共享网络云南中心馆及中国学术期刊医药卫生文献检索一级站。

专业设置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553人,其中研究生2358人。有17个学院(部),24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科4个学科门类。有*特色专业4个,*精品课程1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学科自然科学硕士学位授权点42个。

3、学术建设


昆明医科大学

学校先后获*科技奖励7项,部委级科技奖励17项,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9项。近五年来,承担国家基金项目数量位居全省第三位,年科研经费达9000多万元。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培育团队1个、省创新团队9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4个。有国家认可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3个、省级医疗改革与健康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云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3个、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省实验动物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个。2007年设立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有省级重点学科16个。《昆明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是国家科技核心期刊,发行量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4、实习基地


昆明医科大学

学校建立了由4所直属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教学医院、39所实习医院、17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9个法医学实习基地、6个预防医学实习基地、4个药学实习基地、2个法学实习基地、3个劳动与社会保障实习基地、2个药学和口腔医学专业教育部本科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和3个卫生管理系统、验光配镜专门机构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第一、第二附属医院是卫生部首批评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被国家卫生部指定为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第一附属医院是“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第二附属医院被评为“全国百佳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水平最高的肿瘤和口腔疾病防治中心。附属医院一流的医疗和师资队伍、一流的医学科研能力、一流的医教研仪器设备和一流的医疗服务水平,有力地支持了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为云南医学高级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5、交流合作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欧美澳及周边3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是“云南省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云南省首批招收国家*奖学金留学生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学校,目前有留学生400多人。学校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

6、社会服务


昆明医科大学

学校重视社会服务,相继成立云南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云南省社区护理培训中心、云南省乡村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中心、云南省卫生政策研究中心和云南省药物政策研究中心,是云南省学校防治艾滋病教育培训基地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培训基地;学校积极开展各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为提高全省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司法鉴定中心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实验室、司法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转岗培训基地,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学校形态学陈列馆是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在开展公众健康卫生科普教育,促进医学文化传播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7、荣誉称号

学校积极开展教育、医疗和文化扶贫等工作,近年来学校获得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社会扶贫先进集体、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8、发展目标

学校正遵循“崇德、精业、团结、奉献”的校训,为建成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而努力。

9、现任领导


昆明医科大学

党委书记:王灿平

党委副书记、校长:姜润生

党委副书记:李世碧、周佳

副校长:戴江明、李燕、李松、董峻、解保生

纪委书记:张俊

(截至2015年7月)

10、录取规则


昆明医科大学

1.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2.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即先按考生填报的高等院校志愿顺序排队,再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当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方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此类推。

4.2015年学校在各省招生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情况,则比较考生小数点后的成绩,若小数点后成绩相同,则比较考生的英语成绩,根据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英语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有关于对于总分相同情况下专科成绩的比较原则,则按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原则处理。

5.专业录取遵循所报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7.定向就业生。学校招收订单定向临床医学生,被录取到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

8.法医学专业在云南省内录取的考生,由云南省*厅进行身体条件、定向地等的审核,并按云南省*厅规定的男女生比例录取,其他专业男女生不限。

9.按目前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毕业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0.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1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学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以下情况不录、限录或慎录:

(1)色弱、色盲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2)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3)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4)左利者口腔专业不录。

(5)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6)身高:男生

12.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以英语为主,可选择法语或泰语。

13.报考本校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