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由青岛农业大学(原莱阳农学院)举办的独立学院。
中文名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所属地区:山东青岛
高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院校类型:综合类
学历层次:本科
创办时间:2005年
院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65号
院校网址:http://www.hdxy.org/
1、学院简介
学院教学楼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由青岛农业大学(原莱阳农学院)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设在青岛农业大学原莱阳校区,占地1000亩,图书馆藏书98.58万册,校舍建筑面积20.1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9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4675.68万元。
2、办学条件
办公楼
学院现设有工程系、食品系、生物科技系、人文艺术系、经济与管理系及基础教学部6个教学系部、33个本科专业及其部分相关专科专业;设有计算机、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工程、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动物科学、植物科学、经济与管理学、人文艺术等11个校内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42个。聘任教师499名,其中博士87人,硕士253人,教授56人,副教授104人。在校生8000多人。
3、办学理念
图书馆
学院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适应社会人才需求、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办学定位和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特色办学、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积极倡导“博学睿思行健至善”的学院精神与“和勤竞雅”的校园风尚,实施人本管理亲情服务、特色教学、定单培养三大办学战略。实行学年学分制以及“3+1”(本科)、“2+1”(专科)的教学模式和“架构+平台”的培养方案,突出学生的思维训练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的个性培养、人文精神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致力培养品德高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社会适应性广、有思想、有个性、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4、助学奖励
学院
学院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设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分学期奖励学习优胜的学生,年最高金额为2000元;学院还设有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助学金,奖励面超过35%;另外,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形式完成大学学业。
5、学院荣誉
学院一角
2006年在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的全国独立学院实力综合测评中荣获“中国最具竞争力独立学院”称号。2007年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授予“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2008年被现代教育报、腾讯教育网等单位评为“改革开放30年中国十佳特色教育示范校”;被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人事厅等单位授予“山东省学习型先进班组”荣誉称号。2009年被中国诚信万里行活动委员会、山东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授予“全国诚信和谐院校”荣誉称号。2010年获省“优秀人才培养奖”。2013年被新华网评选为“2013中国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称号。
6、学院文化
校训
博学睿思行健至善
“博学睿思”两词取自于岳麓书院:“博于问学,明于睿思,笃于务实,志于成人”。寓意在现代社会,学习是生存的基本需要,学习力就是竞争力,而思维能力是一个人个性和创造性的源泉。
“行健”两个字取自于《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寓意人生要像天那样高大刚毅而自强不息,要像地那样厚重广阔而厚德载物。
“至善”取自朱子《礼记•大学》开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至善”指通过不懈的努力,以臻尽善尽美,是我们追求的一种境界。
学院标志
学院标志
含义解释:
一、表象解释:看似一个健步行进的、有头脑的人。
二、内涵解释:两层含义:一是治学以人为本。海都学院的*、教师、职工要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要弘扬人文精神,发掘人的潜能,满足人的成长成才需要,致力培养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全面发展的人。二是求学以学习做人为要。海都学院的学生要以夯实基础、拓展素质、全面发展为前提,努力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有思想、有个性、充满自信、乐观豁达的人,一个有强烈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诚实守信、品德高尚的人,一个学习型、能组织、会管理、善协调、敢于并能够创业、成大事的人。
7、报考指南
录取规则
1.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各生源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批次:以各生源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各录取批次为准。
4.外语语种:英语类专业语种必须为英语,并执行各生源省(直辖市)对考生报考该类专业的规定;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因部分课程为英、汉双语教学,考生外语语种最好为英语。
5.录取原则:
⑴普通文史和理工类:在投档考生中,按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若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则安排到与考生专业志愿相邻、相近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
⑵艺术(美术)类:学院2009年艺术(美术)类实行按大类招生试点。在投档考生中,本科按照山东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科按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6.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山东省招生委员会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7.录取结果公布及入学通知书邮寄:考生可通过生源省(直辖市)公布的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及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录取查询。被录取考生的入学通知书,由学院寄往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求寄往的地址和收件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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