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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

科普小知识2022-09-27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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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申请生育第二胎的计划生育新政策。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同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决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自2014年2月21日起,北京市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2014年2月2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单独家庭的第二个孩子就是合法生育,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共约2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

1、政策缘由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人口众多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是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5~1.6,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人口总量虽然保持持续增长,但惯性趋弱。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2012年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将减少约800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3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本世纪30年代中期将达到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7提高到1/4。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近20年来一直在高位徘徊,2012年仍高达117.7。

三是家庭规模持续缩减。“六普”数据显示,全国户均3.1人,较“五普”减少0.34人,与上世纪80年代初户均4.43人比较,下降1.33人。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独居老人的比例提高,家庭的传统功能有所弱化。

四是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1980年,**《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指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当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

2、政策意义

党*作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决定,这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一是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适合人群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4、实施办法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按照这一规定,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生育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5、实施时间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6、实施情况

2014年1月27日,浙江省建德市第一例“单独二孩”申请完成了受理审批。

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2月10日召开2014年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将稳妥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规范计划生育审批流程,简化手续、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姚宏文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实施启动“单独两孩”的重大决策以来,各省区市党委、人大、*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要求各省人民*制定“单独两孩”实施方案要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按照这个要求,一些省人民*报来了备案材料,国家卫生计生委专门成立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备案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审核了各地的备案材料。“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上海、江苏等9个省区市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各项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同意其报备意见。目前已有浙江、安徽、江西3个省份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2014年3月以来,全国出现了“单独两孩”新政启动的小高潮。截止2014年3月26日,已有9省份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新政,此外有20个省份推出了实施该政策的时间表。

7、呼吁放开

面对卫计委等部门对全面放开二孩“暂无时间表”、“尚未提上日程”等表态,一些基层计生工作者和人口研究学者认为,结合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的生育“遇冷”情况,二孩政策不仅应全面放开,且已相当紧迫。

短时间内出现人口集中出生,导致妇科产房爆满、教育学位紧张等一度是普遍担心。然而,根据国家卫计委数据显示,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2014年3月至年底期间,全国只有近100万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

华中科技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石人炳教授认为,单独二孩放开后,不仅未出现此前担心的扎堆生育,反而存在遇冷情况,表明当前国民整体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已明显降低,“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时机已基本成熟。”

实际中,想生二孩的家庭,大多通过农村一孩半政策或直接超生完成生育。想生却受限的,主要集中在超生就要丢饭碗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即便全面放开二孩,能符合政策的家庭数量也要比想象中的少很多。”

还有不少专家认为,当前我国生育率太低,带来劳动人口减少、人口老龄化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影响我国未来发展的严重隐患,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显得十分紧迫。

中国社会科学院去年底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因而呼吁尽快从“单独二孩”向“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过渡。

8、实施效果

2016年7月21日,国家卫计委公布《2015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共约2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

公报显示,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决策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稳妥扎实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