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
福建江夏学院是福建省人民*举办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于2010年3月正式成立。学校主校区坐落在福州地区大学城新校区,新老校区占地面积1648.14亩。学校面向全国11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709人。
中文名称:福建江夏学院
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
主管部门:福建省人民*
校本部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1、办学条件
福建江夏学院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931多人,专任教师697人,其中教授46人,副教授27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629人。拥有*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闽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福建省杰出科技人才1人,福建省第一批6类特支人才“双百计划”人选1人,福建省优秀人才1人,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4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人才3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15人。
硬件设施
现有纸质藏书147万册,电子图书96万册。
院系专业
学校设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电子信息科学学院、工程学院、设计与创意学院、海峡财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数理教研部、公共外语部、公共体育部等11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部。开设27个本科专业,涵盖经、管、法、工、理、艺等6个一级学科门类。
2、学科建设
福建江夏学院
学校高度重视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牵头组建“环保节能型高性能混凝土协同创新中心”入选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组建“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获批为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现有省级重点学科3个;优势学科创新平台1个(培育)。学校加强本科质量工程建设,现有*教学改革项目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3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专业类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4个,省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5个,省级精品课程和优秀课程13门,省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4项。2014届毕业生就业率98.6%。
3、科研平台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以科研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和服务社会水平的提升。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与清华大学共建的“土木工程安全与耐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海洋环境土木工程材料研究中心”,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科研机构1个,校级科研机构21个,5个省级学会和研究会挂靠本校。主办《福建江夏学院学报》、《海峡法学》和《金融学报》等3个中文学术CN期刊。
4、合作办学
学校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全面推进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福州大学与学校合作办学的落实;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实现校企优势互补;成立国际教育学院,引入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成立海峡财经学院,与*东海大学、中原大学等高校实施“3+1”人才培养模式的合作办学。
5、获得荣誉
学校在强化传统优势学科建设的同时,加快特色工科发展,逐步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学校获得“福建省第十一届文明学校”、“平安校园”和“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
6、发展方向
学校正按照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三大发展战略”,认真实施教学质量、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开放办学、文化建设、科学管理、和谐校园建设“八大工程”,坚定不移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着力培养复合性创新性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努力为国家建设和福建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7、现任领导
福建江夏学院
郭绍生:党委书记
郑建岚:党委副书记、校长
张路:党委副书记
陈晓红:党委副书记
练欣: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叶文振:党委常委、副校长
屈广清:党委常委、副校长
刘慧宇:副校长
程灵:党委常委、副校长
(截至2015年7月)
8、校园文化
校训:博学于文、修身以德
校训取自《论语》中的“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和《大学》中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及“克明德”等古训。
9、录取原则
福建江夏学院校歌
一、福建江夏学院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允许的调档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二、福建江夏学院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按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三、艺术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志愿和综合分高低进行排序预录取(文考总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福建省规定的控制线上)。
2、综合分的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5%。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成绩(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如果文考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四、福建江夏学院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五、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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