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老*又称离休*。离休就是对建国前参加中国*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离休是我国*退休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是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可以离职休养。
中文名:老*
外文名:Retiredveterancadres
别称:离休*
所属党派:中国*
特点:达到离职休养年龄
主要对象: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
1、定义
老*又称离休*。离休就是对建国前参加中国*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2、条件
(1)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2)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过供给制待遇、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
(4)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民*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提拔为*的。
(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现在是工人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建国前在中国*领导下提拔为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当*(含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必须长于当工人的时间;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安排当工人的。
(6)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调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包括军队转业*)。
(7)1948年底以前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农村党员,建国前被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
(8)在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以前,加入中国*革命委员会(包括三*义同志联合会、中国**促进会)、中国*同盟、中国*建国会、中国*促进会、中国农工*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自治同盟等*党派的成员,一直拥护中国*,坚持革命工作的。
(9)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解放区加入中国*,1953年底以前提拔为脱产*,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
(10)按*组织部组通字8号文件规定,将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改为建国前的半脱产乡*。
(11)建国前来我国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一直在我国从事革命和建设事业,符合*离休条件的外国籍*。
已经退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改为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