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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强拆如何维权

科普小知识2021-09-02 12: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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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拆?国家有何规定?

强拆也就是强制拆迁,主要是因为被拆迁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搬出房屋拆迁部门所划定的拆迁房屋,而由拆迁公司运用一些方法进行强制拆迁。本网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些强拆方面的安全常识。

大家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强拆,就是强制拆迁,强拆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和拆迁公司不能达到赔偿一致,还可能造成冲突进而引发涉事人伤亡。本网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强拆相关的安全常识。

强拆一般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国家对于强拆的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3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全国人代会常委会修改后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胡*主席第七十二号令公布施行。这也是法律规定,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因此从时间点上讲。《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失效时间,应当是胡*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令的公布施行的时间,2007年8月30日。国务院于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因与新公布施行的法律,如*《物权法》中规定不一致。按*《立法法》的法律规定(如: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九条)因而失效,这已是非常明确地被废止了,应该停止执行了。在全国人代会公报上公布施行了,也就是向全中国人民公布施行了。

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在拆迁计划的过程中,将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能强制拆迁的。

强拆容易激发社会矛盾,因此拆迁单位在拆迁时一定要依法而行。如果想了解更多强拆相关的居家安全常识,请继续关注本网的家居安全频道。

强拆有几种方式?哪些情形不能强拆?

强拆可能是我们每一个都会遇到的问题,只是时间上早晚而已。那强拆有哪些方式?哪些情形不能强拆?为了大家能更好的面对强拆冷静维权,本网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些强拆维权安全常识。

强拆一般多是因为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内容上达不到一致造成,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被拆迁人如果不想被强拆,需要了解一些强拆有哪些方式及哪些情况不能强拆的安全常识。

所谓的强制拆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屋的行为。

强拆有两种方式:

1)行政强拆,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责成区、县房地局和*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拆;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2)司法强拆,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拆。

实施强拆的同时,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

目前规范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工作的最重要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规定的城市房屋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即行政强制拆迁和司法强制拆迁。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是指行政机关在被拆迁人不履行生效行政裁决中确定的搬迁义务时,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迫使被拆迁人履行裁决规定义务的行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下面几种情形不的施行强拆: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但规程第二十条规定向*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定,即在*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前,被拆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实践中,都是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后,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完成该项公证工作的。

因此,在面对强拆的过程中,大家一定要了解相关强拆安全常识,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想了解更多强拆相关的居家安全常识,请继续关注本网的家居安全频道。

遭遇强拆如何依据法律补救?

遇到强拆事件时,个人的力量往往是有限的,我们要学会依靠法律进行补救。那么,如果你的房屋已经被法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执行强拆了,那又能如何补救呢?本网从家居安全的角度上,为大家分享些遭强拆的事后补救安全常识。

遭遇强拆时,我们万不可盲目与强拆方起冲突,当然也不能消极应对。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在被拆迁时的权益,本网建议大家了解些遭强拆的事后补救安全常识。

遭强拆的事后补救

(一)

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

1、如果以前未告过拆迁许可证,仍然可提起该诉讼,其作用是: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当地高法。

(二)

如果诉拆迁裁决一案还未结案,建议尽快提起告拆迁许可证一案,一旦法院受理了该案,被拆迁人(原告)应持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即告拆迁裁决一案)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

依靠物权法,坚决要求合理公正的补偿

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案件未结案之前,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如果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时间拖得很长,久久不能结案,依照高法以上司法解释,告拆迁裁决一案也依法不能结案,这种结果对被拆迁人来说也是很有利的,依据物权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七条“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个人的房屋,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遭遇强拆是谁都不愿意面对的事,但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如果想了解更多强拆相关的居家安全常识,请继续关注本网的家居安全频道。

房屋强拆多有四个原因造成

强拆存在已久,为何就不能和平地进行拆迁,本网下面就为大家分享一些为何会有强拆的安全常识,希望大家在了解强拆的原因后,面对强拆能依法学会维权,保证居家安全。

强拆大多是暴力的,容易引发冲突受伤,那为何强拆就不能消除吗?本网从家居安全的角度为大家分析,之所以强拆各地都时有发生,原因有四。

出现暴力拆迁或非法强拆的主要原因

在已有合法的程序和途径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情况下,何以出现暴力拆迁或非法强拆?究其原因主要有:

1.“省时”。有的拆迁人认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解决拆迁纠纷通常情况下需要通过调解、裁决、依法强拆等程序,是一个十分严格的行政行为过程,必须一步步走下去,时间长,手续复杂,规范化程度要求高。而自行强拆则省时快捷。

2.“省钱”。在拆迁人看来,野蛮拆迁至少可避免满足住户要求的过高的补偿费用,避免按程序进行由于时间较长而造成的拆迁成本以及依法实施强拆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通常情况下,这三个方面的费用是一个不小数目。在惩处野蛮拆迁或非法强拆问题上,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尽管有的地方法规规定:拆迁入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拆迁管理部门可处以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仍缺乏足够的威慑力。

3.“省事”。按正常程序进行,由于裁决及强制拆迁本身容易导致双方矛盾极端化,在拆迁难及缺乏执行力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出现进入程序后仍不能顺利执行的被动局面。而野蛮拆迁或非法强拆多数是采取乘被拆迁入不在家之机或在家以不明身份的方式进行。这种表现方式上的“隐蔽性”客观上很难收集到由谁所为的有效证据,行为人容易逃避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4.“省心”。动迁过程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当拆迁当事人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拆迁人总得主动找被拆迁人协商拆迁安置补偿事宜,其中总有少数由于方方面面的要求及理由消极应对,导致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有的甚至避而不见,拒绝协商,经常出现“拉锯战”或“冷战”局面,直接阻碍拆迁进程。但一旦实施擅自强拆后,被拆迁人没了住所。根据〈条例》规定,房屋已经灭失的,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追究拆迁人的责任又难以取证,缺乏有力的证据;即便通过民事诉讼,至多就是赔偿;而且诉讼时间周期较长,赔偿金额还有可能比双方协商后的补偿低。这时被拆迁户则由先前的主动变成了被动,只得降低补偿标准,放弃过高要求,重新进行协商;而拆迁入则由被动转为了主动,可以漫不经心地等着被拆迁人上门协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协商难度,加快协商进度,达到尽快搬迁目的。

希望大家在了解以上强拆屡屡出现的原因后,在遇到类似事件能够理智处理,以防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如果想了解更多强拆相关的居家安全常识,请继续关注本网的家居安全频道。

获得许可证是强拆合法的必要条件

强制拆迁,有的是开发商或拆迁公司为了自己利益私自进行的活动,这种是违法的,那怎样的拆迁才是合法的呢?本网从家居安全的角度,为大家分享一些开发商或拆迁公司怎样才具有强拆合法权益的安全常识。

只要是强拆,如果处理不当,肯定会引发居民和强拆者的冲突纠纷,而且强拆者还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如果强拆者向*取得合法的手续,就可能最大化的减少恶性事件的发生。下面是一些关于如何强拆才相对合法的居家安全常识,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获得许可证才是合法的强拆

现行的制度设计,*是作为中间人,由拆迁人即开发商向*申请拆迁许可,获批后由开发商实施拆迁。而成为拆迁主体的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尽可能压缩拆迁补偿,加快拆迁进度,致使部分地区恶性事件时有发生。而按新的拆迁条例,*今后将被推至前台,开发商、拆迁公司则不能再参与搬迁。

拆迁许可证淡出舞台,并非说强拆就不存在了。有时强制拆迁是必须的,但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且由人民法院来制约和监督*,以维持博弈的平衡。也就是说,以后*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要强拆必须先向人民法院申请。理论上,人民法院既非利益主体,相对超脱独立,执行程序应该更公正。

拆迁条例法规关于强拆的规定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大家在面对房屋强拆时,一定要冷静以对,如果拆迁者的强拆行为符合法律程序,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程序才能尽可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想了解更多强拆相关的居家安全常识,请继续关注本网的家居安全频道的质量维权栏目。

面对暴力强拆该如何维权?

近年来,各地都加快了拆迁建设新楼盘的脚步,于是频频发生因强拆引起的暴力冲突事故。有的居民甚至在应对强拆过程中受伤,甚至以命相拼。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些面对强拆时的维权安全常识。

9月15日,山东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后东固村民张继民,在当地强拆民房时引发冲突,在火灾中被烧死引发热议,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佰佰提醒,面对强拆时,我们根据相应的维权安全常识,通过合法途径理智应对,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居民面对强拆如何维权?

一般来说,遇到暴力强拆的话,首先是要保全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其次,在保全自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下,要注意证据的保全,最后,建议不要进行*等行动,直接请律师,提起行政诉讼等行为。

当遇到拆迁时一定要主动了解相关拆迁法律知识,并且寻找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代理,主动出击。

首先,遇到暴力拆迁时,及时向*机关报警,要求*机关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法和国务院590号令的行为,对于触犯刑律的要求追究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者其他可能的故意伤害罪等。如果遇到*机关不作为的情况,要及时的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对存放于被拆迁房屋内的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进行妥善保管,有条件尽可能移至其他安全处所进行保管。如遇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取出上述物品,就有可能面临遗失或灭失危险,而作为权益受侵害方举证却相当困难,有可能吃哑巴亏,故应提前做好防范。

最后,在法定期限内按国务院590号令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寻求司法救济,即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怠于起诉或提起行政复议,最后超过起诉期限令自己陷于被动(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的视为认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故及早寻找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住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邢台强拆命案引深思遭遇强拆问题如何安全*维权!

房屋强拆如何依法提起行政赔偿

面对房屋强拆,以暴制暴绝不是理智行为,要想在强拆中以最安全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要通过法律。本网从居家安全的角度,为大家分享些遇到房屋强拆时如何提起行政赔偿的安全常识。

遇到房屋强拆时,我们的房屋及其内部财产甚至生命安全,肯定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那么,该如何通过法律提起行政赔偿呢?关注家居安全的本网站下面有一些维权相关的居家安全常识分享给大家。

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

拆迁案件中涉及到国家赔偿时,程序如何提起?根据《*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而且,此请求实效适用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即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实践中,未经司法程序房屋被强拆和偷拆的情形屡见不鲜,这也是诸多令人震惊的一起起拆迁的血案发生的根源。对于在没有完成法律规定的程序时候对被拆迁人粗暴违法的强拆,是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在房屋未被强拆前,应有相应的保护自己财产权的法律意识,启动相关法律程序自行救济或聘请专业律师介入,通过前期的*信息公开、查处申请以及启动复议或诉讼程序依法维权,一旦房屋被强拆和偷拆,完全有权运用《国家赔偿法》赋予的权力,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在提请房屋强拆的行政赔偿时,大家一定要加强时间观念,以防时效过期后失去维权机会。如果想了解更多强拆相关的居家安全常识,请继续关注本网的家居安全频道。

申请强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在城市化进程中,不断会有一些老房旧房出现,因此势必会出现强拆。为了减少与居民的冲突,拆迁者要想进行强拆,必须经过一些申请程序。那么,申请强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呢?关注居家安全的本网有一些安全常识要分享给大家。

开发商或拆迁公司要想合法的对房屋进行强拆,必须申请强制拆迁的程序,因此,大家作为被拆迁者,需要了解一些强拆程序相关的安全常识,这是保证我们居家安全避免不必要冲突伤害必须的。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申请强制拆迁的程序!

申请强制拆迁程序如下:

一、申请。

应缴交下列材料:

1、强制拆迁申请书;

2、行政裁决书;

3、行政裁决书送达回证复印件;

4、证据保全(拍照、测绘、交易所评估市场全交吉价评估书并公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拆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责令。

由市*发出责令限期拆迁决定。

三、强制拆迁。

由市*责成城监、*等部门强制拆迁,或由市房管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已经申请过强制拆迁程序的拆迁单位,业主即被拆迁者不必要再进行暴力的反抗,而是应该经过合法的程序来进行协商或维权。更多关于质量维权方面的家居安全常识尽在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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