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的董卓最终还是死在女色上
董卓最后死在一个头上戴着刀的女人手中后,面露血色。圣人说,“食物、颜色和性别也很重要。”因此,把“好色”这个名字加在董卓身上实在是糟蹋了这个词。确切地说,董卓属于“乱交”的层次,这与纯粹的“情欲”是不一样的。纵观董卓的一生,似乎除了“淫乱”这个词,几乎没有其他追求。
那么,董卓通奸到什么程度了呢?
这也是从董卓抵达北京开始的。当黄巾起义军席卷全国时,首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威胁,宫中的宦官垄断了权力。因此,何进将军建议皇帝给驻扎在边境的董卓写封信,让他进京除恶。起初,这是为了带领士兵为国王努力工作,但没想到,这是邀请狼进入房子。
面对灯火辉煌、熙熙攘攘的京都,董卓并不想在到达时离开。很快,他手握重兵,迅速控制了法庭局势。*后,董卓的私欲日益膨胀。最后,董卓不顾大臣们的反对,废除了汉献帝刘边,立谢为帝。主弱臣强,这样,朝廷大权,都属于董卓。生、死、俘虏都在董卓的脑海里。
陈留王原本是个孩子,董卓在他身边。他不仅掌管权力,还掌管后宫。自皇位废除后,董卓“每晚进宫,奸淫宫女,夜宿龙床,禁宫女,奸淫”这样一来,后宫就直接被弄糊涂了,董卓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完全将皇宫当成一个禁止温柔的地方来发泄自己的情欲。
通奸的后宫是死罪。这样疯狂的行为在历史上是罕见的。然而,董卓并没有停下来,把他的魔爪伸向人民。
可能是玩女眷玩腻了,董卓时不时会走出宫外去猎取“野味”,遇到他的相,就会取回宫内的奸情玩玩;那些长相不好的人会把他们带回自己手里去通奸。根据流行的《三国演义》中的描述,卓“经常率领大军出城前进到当阳城。二月,当村民们组织一场比赛时,男人和女人聚集在一起,带领军队包围他们,杀死他们,掠夺他们的女人...并把他们分散到营地军士。”单从这一节就可以看出,董卓不仅是一个无赖,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色狼”,他掠夺好人家的女人,把她们“福利”给那些在外过夜的士兵,让他们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享受生活。很明显,董卓是暴力和不道德的。
这样说只会暴露董卓的粗鄙和肮脏。后来,董卓变得更加严重,失去了控制。
为了达到长期通奸的目的,董卓还在一个叫梅坞的地方建立了自己的“舒适区”,并“挑选了800名20岁以下、15岁以上的美丽的民间女子做宫女和嫔妃”为了长期占有妇女并在任何时候得到乐趣,他们提前把如此多的妇女带进了他们的卖淫窝点。他们的铺张浪费简直无法相比。
但在这个时候,董卓*了,其他人也忍不住了。如果是这样,也许董卓就不会这么快就死了。他不应该做任何错事。董卓和他的养子吕布后来抢劫了这个女人。这件事也是头脑简单,对颜色着迷。结果,王芸的“美人计”被采纳了。王芸答应先给董卓看《丢孙与吕布的故事》,然后再看《丢孙的故事》。这样,矛盾也就产生了。
董卓原本是个乞丐,从来不会太多,结果为了和吕布争夺《丢Sim卡的故事》,撕破了脸。偶遇是一种致命的偶遇,也是一种饮鸩止渴的温柔。没多久,吕布就被王允拉到了一边。一个人的愤怒是最大的美。结果,吕布反目成仇,亲自取了董卓的性命。
《三国演义》中几乎没有“性”的描写,但是写董卓的时候,却要用很多笔墨。我认为这不是作者的好奇心和吸引力的需要,而是描绘董卓的残忍和不人道。一切邪恶和淫荡都是第一位的。董卓死有余辜,但他的教训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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