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热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
本报北京3月25日电(记者刘莉)25日,中国科协举办“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若干政策和法律问题”民间咨询论坛,充分征求科技界和产业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来自科技领域和产业领域的12位专家学者结合自身经验,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改进行了热烈讨论。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刘斌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科协党委书记尚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科协秘书处秘书王春法主持。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草案对我们这些正在从学院和大学转型的人来说是一个好名字。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不需要再隐藏了。”在大学从事基础研究30余年的赵,现任广威通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修改稿中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人员承担成果转化工作的条款给了他“定心丸”。
1996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生效,有效动员科技人员进入创新创业主战场。然而,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和法律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今年2月25日,《促进科学技术转化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草案在加强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引导和鼓励科研机构积极转化科技成果、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修改。
与会专家学者肯定了修订方向,并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了一些建议。全国政协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体育委员会副主任马认为,此次修订不应该鼓励大学“像雨后春笋般创办自己的公司”。高等学校过分强调考试是错误的,高等学校投资自己的公司实现科技成果的内部流通也是错误的。"
中国工程院院士邓中翰曾经在美国硅谷成立了一家公司,他认为法律条文不应该太详细。“人们的*流动来自对创新和创业环境回报的认可。这种承认需要更多的空间来通过法律和政策来促进,而在细节上没有太多的限制,包括提议的百分比,并且股权和知识产权的具体划分很难实施。”中关村天河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主任朱希铎建议,是否可以对科技服务机构实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中国科学院赵忠贤院士、饶院士、时代集团公司总裁王晓兰院士、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郭虹院士、北京科工瑞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代斌院士等专家学者还就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业结合等方面的沉浮谈了看法。 研究与调研、高新技术企业的期权激励机制、知识产权的推广、科技成果价值的确认,并讨论了法律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