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环境质量公布 “最严”环保法初见效
制图:蔡华为
中新网7月28日电(记者寇江泽)环境保护部宣布,2015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显示,北京、天津、河北、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表示,2015年上半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继续监测环境空气、酸雨和地表水等各种环境因素。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平均达标天数为72.7%,其中轻度污染占18.7%,中度污染占5.2%,重度污染占2.7%,重度污染占0.7%。主要污染物是PM2.5
北京、天津、河北、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国家计划单列市中,共有74个城市在第一阶段实施了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平均每天达到68.0%的标准,同比增长6.9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是PM2.5,其次是臭氧。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改善。在这74个城市中,保定、邢台、郑州、唐山、石家庄、衡水、济南、邯郸、沈阳和太原是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最后10个城市。海口、拉萨、惠州、舟山、厦门、中山、珠海、深圳、昆明和福州是空气质量较好的前10个城市。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国470个进行酸雨监测的城市中,有164个经历过酸雨。与去年同期相比,酸雨城市比例、重酸雨城市比例和重酸雨城市比例分别下降了4.5%、5.8%和3.2%,全国酸雨污染状况有所改善。上半年,国家监测的95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一类水质断面占2.7%,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二类占31.2%,同比增长3.2个百分点。三类占30.2%,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四级占比18.9%,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第五类占6.7%,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五年级学生占10.3%,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4个百分点。(原标题: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公布,《最严格环境保护法》初见成效;强制手段强化;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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