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期刊撤稿事件反思:学术期刊面临诚信新挑战
最近,107篇由中国作者撰写的论文被国际期刊撤回,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作为2015年撤回的延续,这次撤回107篇论文的原因是,一些“黑人代理”在推荐评估专家时,利用专家的邮箱“偷梁换柱”,从而捏造这些“黑人代理”的欺诈案例来评估自己的论文。面对不诚实行为,学术期刊面临哪些新挑战?
“假冒同行评审”是共同的敌人
如果你在网上搜索“文恒仁”,你会发现这位来自韩国的科研人员。到目前为止,他可能是第一个知道确切名字的人,并且被发现伪造了一份同行评议。2012年,温亨仁被发现伪造了审稿人的电子邮件地址,所以他的论文的审稿申请被直接发给了他和他的同事。
与此同时,斯普林格出版集团骨质疏松症国际的主编之一罗伯特·林德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遇到了一位“评论家”,这位“评论家”有着不同的姓氏和作者推荐的相同的名字。经过调查,发现"审查者"的姓是提交人自己的娘家姓。换句话说,作者建议她复习她的论文。
据《自然》杂志报道,在文恒仁承认欺诈后,英富曼出版集团旗下的几家杂志撤回了28篇相关论文,一名编辑辞职。在文恒仁事件发生前的两年里,主要学术期刊因6起同行评议舞弊事件撤回了110多篇论文。
这些案例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编造的“同行评议”没有被注意到,这些论文被编辑认可。几家学术出版巨头,包括埃尔塞维尔、斯普林格、泰勒·弗朗西斯、赛斯、威利和英夫曼,已经调查并处理了此类事件。2015年被撤销的100多篇论文和最近被撤销的107篇论文也属于这一类别。
对同行评议制度的思考
我国最近撤回论文,论文的“机会主义”作者,伪造同行评审的第三方中介,以及在肿瘤学期刊中滥用论文作者推荐的评审者,所有这些都处于模糊的领域,共同引发了这种学术不端行为。
诚然,作者的不当行为和第三方中介的不当获利必须受到谴责和制裁,近年来频繁撤回手稿已经引发了对国际学术期刊推荐的作者同行评审制度的反思。一些科学家和出版商指出,学术期刊不应该允许作者推荐自己的审稿人。澳大利亚麻醉学学会杂志《麻醉学与重症监护》的编辑约翰·洛斯曼曾经说过,允许作者推荐评论者是“奇怪的”和“极其愚蠢的”,并说他的杂志永远不会允许这种行为。
甚至撤回论文的一些作者也指出,应该加强对整个系统的监督,以应对像他们这样的人。“论文的作者自然会邀请他们的朋友来审阅论文,但编辑应该检查审阅者的身份,至少要确保他们不与作者在同一个科研单位工作,或者两人以前没有一起发表过学术文章。”这是当时文恒仁自己的看法。
在这方面,一些出版团体认为,当他们收到报纸时,他们会默认“一切都是建立在诚实的基础上的”。然而,作者需要推荐审稿人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随着科学研究领域越来越细分,很难找到能够审阅某些论文的审稿人,而且他们可能仅限于一定数量的人。
学术期刊需要更加严谨和细致。
在全球科学界不同程度地被这些学术不端事件所刺痛的情况下,面对日益专业化的科学活动和利益交织在一起的今天,学术期刊作为一种严谨而严肃的出版物,承担着展示相关研究领域成果并将其公之于众的重要任务。忽视或避免这些情况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如何防止这些事件?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讲师、上海科学文化史研究所所长蒋表示:“如果审稿人的意见对论文的发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那么期刊当然有义务检查审稿人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作为清华大学主办的英文学术期刊《摩擦》的主编,清华大学教授罗建斌院士表示,学术期刊在每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程序制度,这一点非常重要。“现在,我们将要求每份报纸留下所有作者的联系信息,并逐一核实他们是否同意签名,以防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拉进国旗”罗建斌说道。
根据他的介绍,虽然作者也将被要求在审查阶段推荐审查者,但他们不会被采纳,或者只有一部分会被采纳,而且名单之外的审查专家肯定会被邀请共同审查。他说,尽管像《肿瘤生物学》这样的国际惯例只使用投稿人推荐的审稿人,但更严格的方法通常是避免和尝试验证。
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何传奇建议学术期刊可以建立一个“同行评审专家数据库”,收集评审专家的准确信息,并请他们的单位进行确认。如果论文作者提交的“建议评审者”不是同行评审专家数据库中的专家,学术期刊可以启动评审专家确认程序。
伦敦出版伦理委员会的业务经理娜塔莉·里奇韦也表示,任何时候都应该检查审稿人的姓名、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她还指出:“期刊编辑不能总是只选择作者推荐的审稿人。”
(记者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