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双一流”不可能和学术腐败兼容
不久前,美国反剽窃网站“剽窃监督”发现了一起与中国有关的大规模欺诈案。这起欺诈案曝光的原因是,一些人报告说,一名中国研究员伪造了一份医学论文。该网站核实了相关问题,发现许多来自中国的论文使用了相同的图表和数据,包括在同一期杂志上发表的至少5篇抄袭论文。
中国学术造假再次产生溢出效应,为我们评价国内学术造假的现状提供了新的参考。这个案例再次表明,仅仅从浮躁的学风和急功近利的角度来揭示这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行为的严重性是不够的。同时,也表明现有的学术造假防范措施不足以遏制其蔓延,对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术腐败有许多原因。国内学术造假层出不穷。最直接的原因之一是纪律不及时、不到位。无论是学术界的设计,还是法律制度的实施,对学术腐败的容忍度仍然太高。在这方面,我们迫切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学术欺诈并非中国独有。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外国也存在学术欺诈,其中一些具有严重的性质。然而,不同的是,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严厉惩罚了这一点,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学术腐败现象。例如,2009年,德国科隆检察官办公室公布了一份近100名涉嫌学术欺诈的教授名单,指控他们为不合格学生获得博士学位提供便利。最后,许多教授被判处3.5年监禁。“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被判学术欺诈罪,不仅被解除教授职务,还因欺诈、挪用公款和违反生物伦理法而被判刑。
事实上,即使他们不能进*,学术不端的后果在欧洲、美国、日本和韩国也非常严重。例如,相关人员将被警告、降级、解雇、解雇等。将被取消博士学位或教授资格;将被禁止申请项目,取消*颁发的各种荣誉等。;主要基金会、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的大门也将对他们关闭。另一方面,即使公众舆论咄咄逼人,国内公共媒体上的学术腐败案件也没有像国外那样受到严厉惩罚。常见的是,一些教育和科学研究机构想尽一切办法掩盖丑恶,保护短处,这无异于变相纵容。
学术腐败正在消解学术尊严,侵蚀学生对未来的信心和希望。这是实事求是精神的衰退。如果这种“病毒”肆虐,学术理想可能成为奢侈品。当然,对学术腐败采取惩戒行动不是唯一的办法,也不是永久的解决办法。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除了提高欺诈的道德和法律成本之外,更重要的是提高治理能力以及教育和科研水平。比如,改革现有的学术资源配置,改革学术评价机制,改变高度行政化、简单化的指标评价标准,尝试学术团体主导科研成果评价,重新评价论文发表的硬性指标要求。近年来,学术腐败本身已经成为学术界的一个研究课题。许多研究者和有识之士提出了许多对策。只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上下齐心,遏制学术腐败的蔓延并不难。
最近,在谈到高等教育的发展时,教育部领导强调“双一流”大学离不开科研支持。“双一流”大学不能自封或打包。大学崛起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质量。质量必须基于有形的结果和实践。从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到对大学教师的评价,教育部正朝着更加科学、更加严格和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这是必须的。因为“双一流”的目标不能与学术腐败相容。毫无疑问,对于已经浮出水面的学术腐败,只有对惩戒机制施加准确的力量,才有可能尽快扭转腐败的蔓延。恐怕这超出了一个部门的能力。(钟教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