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高校教师兼职,“适度”是关键
如何实现“适度”是实施和提升兼职工作和薪酬的关键。如果教育和学习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任何具有良好起点的政策都可能被异化。
*人民*办公厅、全国人民*办公厅最近发布的《关于实施知识增值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应当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按规定从事适当报酬的兼职工作,包括允许科研人员从兼职工作中获得合法收入,允许高校教师从多点教学中获得合法收入。
高校的科研人员和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后,适当地兼职,不仅增加了知识的价值,而且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它的价值和意义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如何实现“适度”是实施和提升兼职工作和薪酬的关键。为了保持适度,我们需要做以下事情。
首先,高校和科研机构需要完善教师和科研机构的评价体系。至于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的兼职工作,最令人担忧的是他们会分散精力——他们会兼职赚钱,而不是专注于在大学教书。这需要一个科学的评估和评价系统,同时,教师和研究人员可以公开和透明地从事兼职工作,并接受教师和学生的监督。近年来,由于高校没有完善的考核制度,人事管理不透明,一些高校曝光了教师多年不工作领工资的丑闻。
其次,大学和科研机构雇用兼职教师是为了充分发挥他们的知识价值,而不仅仅是为了功利目的。我国院士多职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一些学院和大学雇用院士兼职,以美化学校的外观和发展“联系”。一些学者从事兼职工作,但不全薪工作。院士们也愿意在任何地方兼职。因此,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都要求院士减少兼职工作。可以看出,原本旨在充分发挥知识价值的兼职工作很可能会得到有益的利用。这要求雇用兼职工作的组织有一个明确的评估机制,并向教师和学生公开雇用兼职员工。
此外,应明确兼职工作中的利益规避机制,以防止兼职工作被用作寻求利益的渠道。为此,高校和科研机构要明确领导*不能随意兼职,要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学术资源和社会机构来交换利益。
归根结底,这要求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现代治理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和现代研究所制度。实施教育和基于学术的管理和评估不能让行政和利益因素干扰教育和学术决策。
对于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来说,两个系统是最重要的。一是实行年薪制,保证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待遇,避免教育和科研的功利性,减少利益因素对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干扰。目前,基本工资加奖金加津贴的薪酬体系只能通过考核来实现,这使得教师和研究人员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教师和研究人员也将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如果教师*通过兼职来赚取一定的收入,显然很难体现知识的价值。因此,应该在保证年薪的基础上鼓励增加知识价值的兼职工作。其次,实施教育和学术同行评价,建立学术共同体,突破利益共同体。如果教育和学习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任何具有良好起点的政策都可能被异化。这是实施《意见》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本报特约评论员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