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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物品丢失如何索赔

科普小知识2021-08-05 1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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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铁路货物运输安全性逐步提升,但仍存在部分货物品类发生损失较多的问题。那么,铁路货运物品丢失如何索赔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铁路货运物品丢失的索赔方法:

铁路货运涉及三方当事人,即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三者之间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由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货物到站后,由收货人领取货物。收货人并未直接参与合同订立过程,也未参与合同履行的大部分环节,但其享有提货权和货物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同时负有及时提货、检验货物、支付运费和其他运输费用的法定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在货物毁损、灭失时,托运人和收货人都可以向承运人索赔。

还有一些人和单位经常委托代办运输企业代为办理铁路货物的托运和领取。代办运输的货物发生损失后,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代办运输的货物在铁路运输中发生损失,对代办运输企业接受托运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铁路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托运或领取货物的,法律支持委托人依据委托合同要求代办运输企业向承运人索赔。对代办运输企业未及时索赔而超过运输合同索赔时效的,代办运输企业应当予以赔偿。

货运事故处理:

1、发生或发现货运事故时,车站应在当日按批编制货运记录,记录有关情况。托运人组织装车,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交接无异状,收货人提出货物有损失或依据有关规定,需作证明时,应编制普通记录。

2、货物发生损坏或部分丢失,不能判明事故发生原因或损坏程度时,承运人与收货人或托运人协商,也可邀请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编制货运事故鉴定书。

3、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发现违反*法令,危及运输安全等情况,承运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编制记录,随运输票据递交到站处理。承运人无法处理的意外情况,立即通知车站转告托运人或收货人处理。

4、货运事故发生后,处理单位通知有关各方组织调查分析,确定货物损失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赔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