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9月起没有论文也可评职称 打破唯论文紧箍
自9月1日起,广东省实施了新的职称评定办法,改变了职称评定“只论文”的倾向,实现了应用型科技人才职称评定的新突破。
职称评定“只论文”的技术人才很无奈
职称是评价科技人才的重要方式,对科技人才的成长具有导向作用。过去,职称评定大多集中在科研项目和论文发表上。这一评价标准适用于基础研究,不太适合应用技术的发展,不利于引导广大科研人员从事应用技术创新。
中山大学新药配伍评价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刘培庆表示:“多年来,职称评审制度过于重视论文,这有利于基础研究人才,而不利于从事一线实践的应用研究人才。”
“论文”是职称评定的“硬指标”。然而,这是不可避免的。由于科学研究评价标准单一,特别强调论文数量、出版物等级等指标,甚至只关注论文,科研工作重理论轻应用。受访科研单位普遍反映,应根据不同科研单位、不同科研岗位、不同科研项目的特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以更有效地指导科研工作的开展。在基础研究方面,应鼓励理论创新和发表高水平论文,而在应用研究方面,应评估应用和促进工业技术发展的成果。
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环境微生物研究中心副主任徐美英表示,一些研究人员为了满足职称评审对论文数量的要求,将一篇高质量的论文拆分成若干篇,并将其投入到较低层次的期刊中,这大大削弱了论文的影响力和科研的实际效果。"弥补这个头衔是一种遗憾和无奈。"
在职称评定中,论文权重过大,评价体系单一,使得一些科研工作难以形成长期有效的积累和突破,甚至“碎片化”。同时,科研机构也难以结合实际,独立组织和开展战略性、前沿性和长期性的研究。因此,迫切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建立竞争支持与稳定职称相结合的机制。
打破论文评价体系的“紧绷”多元化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部与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11项创新措施,将专利创造、标准制定和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打破了职称评审“只论文”的评审制度。
广东省人民社会事务厅专业技术人事管理办公室主任魏表示,改革突出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改变了以往过于重视科研项目和论文的做法。只要研究开发高新技术并实现转化,就可以申请高职称。
首先,意见明确将发明专利转化申请作为论文指标要求,将技术转移交易量作为纵向主体指标要求。《意见》第二条规定,以科技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的研究开发成果,单个技术转让项目的技术交易总额可达50万元人民币,或3年内多项技术转让总额可达100万元人民币,每个项目或每100万元人民币可替代一个课题要求。完成2项技术创新,实现成果转化,用1份专业技术分析报告代替1份论文。
关于建立职称评审指南,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刘培青认为,以技术报告和专利代替论文,改变目前职称评审中论文权重过大的现状,有利于引导应用型人才注重技术研发和应用,避免煞费苦心地发稿或跑科研项目。
其次,《意见》正确定位了论文的适用性,提高了论文的质量要求。《意见》第5条规定,如果一篇论文发表在《自然》、《科学》和《细胞》杂志上,或者发表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超过30的科学期刊上,对论文数量没有要求。魏表示,此举改变了报纸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
徐美英认为,新方法是对原有人才评价体系的补充。它改变了原有职称评审效率低、环节多、评审单一的弊端,但没有降低评审门槛。国际权威期刊是科技人员永远追求的目标。
此外,《意见》进一步将职称评审权下放给科研创新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新研发机构等。,可以定制自己的不低于广东省通用标准的职称评审标准,独立开展职称评审,独立颁发证书,将高级或副高级以下职称评审权下放给创新产业高度集中的地区。
激活职称杠杆,充分利用人才评价体系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人才评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评价标准不能全面适用。不同类别、职业和行业的人才应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广东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定方法,为科学评价人才提供了新的途径。从*内到*外、从单一评价到多元评价、从*主导到社会参与的“三个转变”的逐步实现,对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但并不意味着否定论文和课题。广东省人民社会工作厅副厅长贺东表示,《意见》没有降低门槛,而是提高了标准,更加个性化,更适合应用型人才。“论文和课题是科学研究的重要指标,但过分强调会阻碍科学研究的转变。《意见》将一些实际应用结果转化为鼓励原创的创新
据魏介绍,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对一线科研人员进行了一项专项调查。数以千计的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研究者对试卷持肯定态度。接受调查的研究人员认为,就职称评定而言,论文是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体现。通过论文来评价申请人的能力水平也是国际通用的人才评价方法和有效手段。因此,我们需要做的是尽最大努力提高职称评审制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例如,对科研要求高的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保持论文要求,但对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提供更贴近自身工作的评审方法。
随着简政放权的推进,审查权下移,用人单位自我认证的改革方向相对清晰。然而,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人事处处长陈和兴担心,如果该证书也是由用人单位颁发的,或者可能导致科研人员流动后新单位“无证书”的问题,建议仍由*负责颁发该证书。
对此,贺东表示,在早期的研究工作中也收到了类似的建议。然而,独立认证是精简行政、下放权力的改革方向。雇主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这涉及到如何衔接原有的发证政策,如何发放企业发证后的退休人员待遇,如何识别流动后的人才。制度变迁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此外,广东省正在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开展工作评估。广东正按照有序承接、规范管理、平稳过渡的原则,逐步探索将具有较强社会通用性和人才流动性的职业资格评估向社会组织转移。支持深圳等地开展向社会组织转移职称评审工作试点,探索建立*综合管理部门、行政部门、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分工合作的新管理*,努力创建科学有效的职称评审制度。(黄浩源,半月谈记者)(原标题:广东自9月以来没有论文,但标题可以评估,打破了严格的“只有论文”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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